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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威尔弗雷德老是抱怨不停,说老天实在是不公平,让所有好事都只发生在我身上。我不过是个黄毛丫头,还没长大甚至笨得连鞋带都系不好。 不过,我却认为这一切挺公平的。所有事情都是命中注定.当然除了让人伤心难过的部分也许那部分同样也是命中注定的吧。
我叫苏兹,今年九岁,下个月满十岁了,生日正好在狮鹫兽来村子的纪念日那天。威尔弗雷德说它的到来全是我惹的祸,狮鹫兽听说世界上长得最难看的孩子刚刚出生,于是飞来准备吃我,结果它发现我长得实在太丑怪,丑得甚至连狮鹫兽也无法忍受。于是它在夜林里筑巢住也下来,逗留不走,还猎杀我们饲养的绵羊和山羊吃。狮鹫兽们如果喜欢上一地方,就会留下不肯离开。
不过,它从不吃小孩子,直到今年。
我只见过它一次——我的意思是,过去见过一次——某天晚上,它飞到森林上空,璀璨明亮得如同第二个月亮.只不过,当时夜空中没有月亮。整个世界空无一物,只有狮鹫兽的存在,金色的羽毛覆盖在它的雄狮身躯翅膀上,如火焰般灿烂夺目,巨大的前爪锋税如利齿,还有它令人恐惧的凶残尖喙,相对于头部来说,是如此硕大无比。威尔弗雷德说我吓得整整尖叫了三天三夜,他在撒谎骗人呢,而且我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躲在羊圈里,和我们家的牧羊犬玛卡在一起,因为我知道玛卡绝不会让任何怪物伤害我。
我的意思是,爸爸妈妈也绝不会让任何怪物伤害我的.我那么做,只不过因为玛卡是整个村子里最高大、最凶猛的狗,无所畏惧。狮鹫兽抓走了铁匠家的小女儿洁菡之后,爸爸是多么的惊恐不安,他和其他男人跑来跑去,试图组织起一支巡逻队,好搞清楚狮兽什么时候会出现.我知道他很为我和妈妈担心,努力做他能做的一切来保护我们,可惜他的努力并不能让我觉得安全多少。玛卡能。
尽管如此,没人知道到底该做些什么才好。不光是爸爸,所有人都不知道。狮鹫兽只抓羊吃时,情况已经够糟糕了,因为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靠卖羊毛或奶酪或羊皮来养家糊口.可是在它去年早春抓走了洁菡之后,所有情况都改变了。我们派人送信给国王求援—先后派去了三个人——每一次国王都派人随信使回到村子里。第一次,来了一位单枪匹马的骑士。他叫杜罗斯,还送给我一个苹果吃.他哼着歌儿,骑马走进夜林,寻找狮鹫兽。
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
第二次——在狮鹫兽抓走了帮磨坊主干活的男孩洛利之后——国王一口气派来五位骑士。他们中的一个从夜林里侥幸逃了回来,可惜还没来得及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就死了。
第三次居然来了整整一支骑兵中队。那是爸爸告诉我的,我不清楚骑兵中队到底有多少士兵,但确实来了好多好多人,整整两天,村子里挤满了人,他们随便搭营,把马拴在每一个羊圈里面,还在酒馆里吹牛,说很快就会帮我们这些可怜的农民们解决掉那只狮鹫兽。他们朝夜林前进时,还有军乐队在一旁吹奏音乐呢——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些,我还记得当音乐停止时,随之听到的那些异常恐怖的声音。
那次事件之后,村子再也不派人去找国王帮忙了。我们不希望他的手下来白白送死,再说,就算他们来了也帮不上忙。所以,从那次之后,只要太阳一下山,在狮鹫兽经过漫长一天的休眠后醒来狩猎之前,所有孩子都要匆忙回家躲起来。我们不能一起玩耍,不能出门跑腿办事,也不能帮我们的父母照看羊群,甚至不能在敞开的的窗户旁睡觉,全都因为害怕狮鹫兽。我无事可做,只好翻看那些我早已背得烂熟的书本,冲着父母抱怨,他们因为要照顾威尔弗雷德和我,每天总是疲惫不堪。此外,他们还负责保护其他的孩子们,和别的家庭轮班值勤,照顾我们饲养的绵羊和山羊,整天担惊受怕。大多数时候,我们全家冲着彼此乱发脾气。其他人家的情况也都如此。
后来狮鹫兽抓走了菲莉西塔丝。
菲莉西塔丝是个哑巴,不会讲话,可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们就一起是好朋友。我能明白她想说的话,她也明白我心里的想法,我们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玩游戏,我是不会和其他任何人那样一起玩的。她的家人认为她是家里白白浪费粮食的废物,因为没有男孩子愿意娶一个哑巴女孩,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们让她和我们家一起吃饭。威尔弗雷德总拿她开玩笑,学她发出的那种轻轻的呷呷声,她唯一能发出的声音不过,我用大石头狠狠打了他之后,他再也不敢模仿她了。
我并没亲眼看到当时的情况,但我可以想象得到。她知道不该晚上出门,可她晚上到我们家来玩时总那么开心,她家里没有人注意到她离开了,他们根本就没注意过菲莉西塔丝的存在。
我知道菲莉西塔丝出事的那一天,也就是我单身一人出发去见国王的日子。
哦,对了,实际上应该说是同天的晚上——因为是在白天,我无法溜出我家或村子。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些什么,只知道安布罗斯叔叔装了一马车羊皮,准备运到女魔城的集市上去卖,而且为了赶在集市开始之前到达,他必须在日出前出发。安布罗斯叔叔是我最喜欢的叔叔,可我知道自己不能直接要求他带我去国王—他会跑去找我妈妈,告诉她该给我吃点硫磺和蜜糖,涂满芥末膏,把我送上床去老实睡觉。他甚至给他的马喂硫磺和蜜糖吃呢。
于是,那天晚上我早早上床假装睡觉,耐心等待,一直等到家里所有人都睡着了。我想在枕头上留张纸条,可我老是写不好留言,写完之后又把纸条撕掉,丢进壁炉。我还害怕有人会突然醒来,或者安布罗斯叔叔抛下我独自离开。最后我只写出下一句话:我会很快回来。我没带衣服,也没带其他东西,只带了一点奶酪,因为我想国王一定就住在离女魔城不远的地方,女魔城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大镇子。爸爸妈妈在他们的卧室里轻轻打鼾,威尔弗雷德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呼呼大睡,如果他躺在那里睡觉了的话,他们总是把他留在那里不动。如果你叫醒他让他去上床睡觉,他反而会大吵大闹。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那样。
我站在旁边,低头凝视他,第一次注视他那么久。沉睡中的威尔弗雷德看起来几乎不那么讨厌了。妈妈在睡前堆好了煤炭,这样明天早晨就有余火可以烤面包,爸爸的紧身格子呢绒裤正挂在火炉旁烘干,那天下午他为救一只小羊羔,涉水走进积水塘。我把裤子往旁边移了一点,免得它被烤焦。我给钟表上紧弦——威尔弗雷德本该每天晚上负责上弦的,可他忘——我想象到明天早晨他们全都听着钟表滴答的声音,到处找我,因为惊恐担忧而吃不下早餐。
我转身走回房间。
可我接着又转身回来,从厨房窗户爬了出去,因为我家前门会发出刺耳的嘎吱声。我真害怕睡在羊圈里的玛卡会惊醒过来,立刻知道我的打算,因为我从来不会愚弄玛卡。我屏住呼吸,几乎不喘气地一路跑到安布罗斯叔叔的家,直接爬上他装满羊皮的马车。晚上很冷,可躲在羊皮堆里就感觉到闷热,而且味道臊臭难闻。我无事可做,只有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安布罗斯叔叔出发。我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思念菲莉西塔丝,免得自己因为就要离开家人和所有认识的人而伤感。那份思念已足够让我伤心了——因为我过去从来没有失去过那么亲近的人——但是,总之那是完全不同的伤心感觉。
我不知安布罗斯叔叔最后到底是什么时候过来的,因为我在马车上睡着了,等我醒来,车子正在摇摇晃晃地前进,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还有驾车的马儿懒洋洋的抱怨,它因为被人弄醒而感到满不高兴。一轮半月早早落下,可我能看清楚马车一路颠簸不平地正在离开的村子,在月光下它并不是银白色的,而是小小的、阴暗的,没有颜色。那一瞬间,我几乎就要扯开喉咙哭起来,现在看起来似乎已经离开好远了,尽管我们连积水塘还没经过。我感觉自己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村子了,如果我没什么心眼的话,很有可能在那个时候就从马车上爬下来。
可是,狮鹫兽还在外面狩猎呢。当然,躲在羊皮下面,我看不见它的踪影(而且我还紧紧闭着眼睛呢),可是,它拍打翅膀的声音仿佛无数锋利的刀刃正在磨着,有时候它还会发出尖啸,那声音居然如此轻柔温和,但反而显得更可怕,甚至蕴含了一抹伤感与恐惧,仿佛它正在模仿它抓走菲莉西塔丝时她可能发出的微弱呼救声。我拼命地往羊皮堆里钻,试图重新睡觉,可是总也无法入睡。
其实睡不着也不错,因为我不想就这样一路搭车到女魔城,等到了那里,安布罗斯叔叔在集市上卸下羊皮时就会发现我的。于是,等到我听不到狮鹫兽的声音时,我就从马车的后挡板上方钻出来,凝视着天上的星星一颗颗消失无踪,天空逐渐明亮。月亮下山了,清晨的微风轻轻吹拂。
马车颠簸摇晃得不那么厉害时,我知道我们一定转到王国大路上了,我听到母牛们吃草的声音还有它们彼此轻柔的窃窃私语。我从马车里跳到地上,拍干净身上的麻布和羊毛团,眼看着安布罗斯叔叔的马车摇摇晃晃着渐渐走远。我从没一个人离家这么远过,也从没有感觉如此孤单。微风轻舞草叶,抚摸我的脚踝,我没有任何主意,不知道该走哪条路。
我甚至连国王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没听过别人称呼他的名字,只是尊称他为“国王”。我知道他不住在女魔城,而是住在附近某处的一座大城堡里,只不过,当你搭顺风马车时,附近是一回事,而靠双脚走过去的话,附近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我一直在想象我的家人早晨起床后到处寻找我的情景,身边母牛吃草的声音让我感觉饥饿难耐,而我在马车上就已经把奶酪吃了个精光。我真希望自己随身带着一枚便士———不是用它来买东西吃,而是用来抛硬币,决定我到底该往左走,还是往右走。我试着用扁平的石头来抛方向,可它们掉在地了就找不到了。最后我决定沿左边那条道路走,没有任何原因,只因为我左手手指上戴着一枚妈妈送的小巧的戒指。那条路上还有几条岔路,我想也许可以先绕着女魔城走上一圈,然后决定接下来怎么做。我很擅长走路,只要给够时间,我可以走到任何地方去。
只不过,这不是一条真正的路.走了不远,道路到了尽头,我不得不在树丛里努力找路前进,树林越来越密,还有那么多荆棘蔓藤盘绕在周围,我的头发上挂满了荆棘刺,胳膊也被扎得到处都是刺,鲜血淋漓。我筋疲力尽,大汗淋漓,几乎要哭出声来——几乎——我坐下来休息时,甲虫和其他虫子爬满我的身体。这时,我听到附近有溪水的声音,顿时口渴得无法忍受,便努力朝水声的方向走去。
我不得不爬完了大部分的路,还在什么可怕的东西上面擦伤了膝盖和手肘。
那并不算是一条溪流——有些地方的溪水还没淹没过我的脚踝呢——可我仍然还是很高兴找到了它,几乎一下子就扑到小溪里,亲吻着溪水,还把脸也埋进水里,如同和玛卡在一起时那样。我喝啊喝啊,一直喝到再也喝不下去为止,然后坐在一块石头上,让水里的小鱼轻吻我冷冰冰的小脚,阳光暖洋洋地洒在我肩膀上。我没有再去想狮鹫兽、国王、我家人或其他任何事情。
直到听见上游不远的地方有马蹄踢踏声,我才抬头张望。它们正在戏水呢,马儿像小孩子一样吹水泡泡玩。那是普通的、待从才会骑的老马,一匹是棕褐色,还有一匹是浅灰色。浅灰色马的骑手滑下马鞍,正在查看马的左前蹄。我无法看清楚——他们两都穿着朴素的墨绿色斗篷,紧身格子呢绒裤陈旧得看不出来来的颜色——所以一直没辨认出其中一个是女人直到她开口说话。她的声音非常好听,低沉轻柔,好像丝淇-琼的声音,可妈妈从来不许我问关于她的事情。不过,她的声音里还隐含某种粗暴的情绪,仿佛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像鹰一样尖啸起来。她说:“我没看到石头啊,也许是根荆棘刺?”
另外一位骑手,也就是骑在褐色马上的那位说:“也许是擦伤了,我来看看。”
那人的声音比女人更加轻柔年轻,但我知道他是男人,因为他长得如此高挑。他从褐色马上翻身下来,叫女人往旁边站开,好让他能抬起起她座骑的蹄子。不过,不他检查马蹄之前,他将手放在马头上,双手捧着,对马儿说了些什么我没完全听懂的话。马儿居然也回答了他。那不是马嘶声,也不是马鸣叫,不是任何马儿会发出的声音,好像是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说话。我没法形容得更准确。接着,高个儿男人弯下腰,抬起马蹄,仔细查看了好了阵子,而那匹马居然丝毫没有移动,既没有甩尾巴,也没有其他的小动作。
“有块小石头碎片,”过了一会儿,男人说,“很小,但在马蹄里扎得很深,有点化脓了。我真不敢相信,我怎么就没有早点儿注意到呢。”
“这没关系,”女人拍拍他的肩膀,“你不可能注意到所有细节。”
高个儿男人似乎在跟自己赌气,好像爸爸那样,他有次忘记关好羊圈门,结果我们邻居家的黑公羊跑了进来,和我们家那只叫硫黄的可怜老羊打了一架。“我能注意到的,我本来应该注意到。”他背对着马,弯腰像我们村的铁匠一样,开始修理马蹄铁。
我看不到他到底在做些什么,他手上既没凿子也没撬杆,没有铁匠用的那些工具,我能确定的就是他正在对马儿唱歌。可我不确定那是不是真的歌谣,听上去有点像编出来的节奏,就是小孩子们独自在泥巴玩时,随口哼唱的那种调子。没有曲调,只有音节高低,滴答滴答,类似这样——在我看来,即使对一匹马来说,那歌儿都显得很无聊。他继续唱了好久,依然弯着腰,手抓着某样闪闪发光的东西,好像阳光下的溪水。他把那东西给马儿看了一眼。“看这个,”他说,“看,就是这玩意,现在没事了。”
他把那东西丢到一边,然后又抬起马蹄,这次他没唱歌,只是用手指轻轻抚摩马蹄,一次又一次地轻拂马蹄。等到他把马蹄放下,马立刻用力跺了一下脚,高兴地咴咴叫起来。高个儿男人转身对女人说:“老样子,看来我们今天晚上该在这里露营了。它们都累坏了,还有我的背现在也很痛。”女人哈哈大笑,笑声低沉,甜美而缓慢,我从没有听过那样的笑声。她说:“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正在环流世界,他居然会背痛?你可以自己治疗的,就像上次有棵树倒在我身上你治好我一样。我估计,恐怕你连五分钟都不用就可以搞定。”
“时间没那么短,”男人回答,“只不过你当时昏迷过去,不记得时间了。”他伸手碰了碰她的头发,尽管她的秀发几乎全变灰白了,可依然浓密漂亮,“你知道对魔法我抱有什么心态,”他说,“我依然喜欢做个普通人,不喜欢在自己身上使用魔法。不知何帮,魔法毁掉了——它让我变得迟钝无趣。我以前告诉过你的呀。”
女人发出一声嘘声,我听妈妈发出那种声音有一千遍了,“好了,我整整一生都是一个普通人,而有时候……”
她话还没说完,那高个儿男人就笑起来,你可以看出,他正在揶揄她呢。“有时候,怎么了?”“没什么。”女人回答,“没事,没事。”有一阵子,她的声音显得有些急躁,不过当她把双手拱在男人的胳膊上时,又换了另外一副语调,“有时候——有某些清晨,晨风中飘来我从未闻过的鲜花的清香在晨雾弥漫的果园里,小鹿们互相追逐玩耍,你打着哈欠醒过来,喃喃自语地嘟哝,伸手抓脑袋搔痒,抱怨说我们会在今晚前就遇上大雨甚至有可能遇上冰雹的时候—在那样清晨里,我全心全意地期盼,希望我们两个人可以永远生活在一起,如果你放弃这种生活的话,你一定就是全天下最大号的傻瓜。”她再度哈哈,不过笑声现在显得有点虚弱不安,“然后,我回忆起那些我不愿意记忆的往事,我的胃开始抽痛,其他所有事情也开始让我感到痛——无论它们到底是什么,到底伤害了我什么,不管是伤害了我的身体我的头脑,还是我的心脏,这些都无关紧要。然后,我开始思考,不,我想不会的,也许不会。”
高个儿男人伸出双臂搂住她,她将头靠在他胸前,依偎了一阵。然后,我就听不清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了。
我想我并没有弄出什么声响,可那个男人把声音抬高了一点,眼睛没望向我,也没有抬起头来,就直接对我说:“孩子,这里有吃的东西。”一开始我根本无法动弹,实在吓坏了,他不可能越过重重的灌木丛和周围的桤木树发现我的。然后,我才开始想起自己有多么饥饿,我朝他们走去,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实际上,我一直低头看着我的脚,仿佛它们是属于别人的脚一样,仿佛它们才是感开饥饿的那一个,它们不得不叫我带它前去有食物吃的地方。那一对男女站得笔直,耐心等我走过去。
走近一点之后,我才发现那女人的长相比她的声音显得更年轻,而那高个子男人则看上去老很多。不对,不是这样,我的意思不是这样。她根本就不年轻了,可那些灰白的头发反而衬得她的脸显得年轻一些,她站得很直,就像我们村里有人家生孩子时,来看望我们的那位贵夫人一样。她同样也板着脸,正因为这点,我不太喜欢她。我认为这个女人的脸并不漂亮,但这是一张在寒冷夜晚里会让你想依偎在她身边的脸。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形容方式了。
而那个男人——上一分钟他看上去比我爸爸还要年轻,可是下一分钟,他的样子就比我曾经见过的任何人还要苍老,也许,比人类应该衰老的样子还要老。他头上没有多少根灰发,可脸上布满了皱纹,但那并不是我想谈论的,我想说的是,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睛。他的双眸是绿色的,特殊的绿,绿色,不是青草那种绿,也不是翡翠的那种绿——我是青苹果,绿酸橙,或类似果实的那种绿。也许是属于大海的那种碧绿,可我从来没见过大海,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如果你走进森林深处,迟早总会来到一个地方,那里甚至连阴影都是绿色,而那种绿色正是他眼睛的色彩。
一开始,我有点害怕他的眼睛。
女人给了我一个桃子,眼看着我一口就咬下去,我实在太饿,根本顾不上谢她。她问我:“小姑娘,你在这里做什么?迷路了吗?”
“我没有迷路。”我塞了满嘴的桃子,嘟囔着说,“我只是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罢了,那是完全不同的。”他们两个都笑起来,但那并不是让人讨厌的,嘲笑别人的笑。我告诉他们,“我叫苏兹,我必须要去见国王。他就住在这附近,是不是?”
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我无法辨别出他们到底在琢磨什么,不过那高个儿男人扬了一下眉毛,女人则缓慢地微微摇头。他们彼此对望好久,最后女人才开口道:“哦,其实他并不住在附近,但也不是距离非常遥远。我们也在前拜访他的路上呢。”
“太好了,”我欢呼起来,“哦,太好了!”我试图像他们一样,也用成人的口气说话,但那太困难了,因为发现他们可以带我去见国王,我实在太高兴了。我说,“那我和你们一路同行好了。”
我刚开口,那女人就立刻反对。她对高个儿男人说,“不,我们不能这么做。我们不知道现在情况到底是怎样。”她说话时显得有些伤感,但同时意志很坚定,“小姑娘,不是你让我们烦恼。国王是位好人,而且还是位老朋友,但那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国王们总是善变。比起其他人,国王们更容易改变。”
“我必须要去见他,”我说,“那你们自己走好了。除非见到国王,否则我是不会回家的。”我吃光了桃子,男人又递给我一大块鱼干,我立刻撕开咬了起来。他冲着女人微微一笑,语调平和地对她说:“在我看来,你和我都要寻找一个答案。我无法说服你做什么,但我可以请求你。”
女人不肯妥协。“我们可能会把她卷进巨大的危险之中,你不能冒这个险,这不对。”
他开始向她解释,可我突然插嘴了——如果换了妈妈,她肯定会一巴掌把我打过半个厨房之外。我冲他们两人大喊大叫:“我就是从巨大的危险中而来的!有只狮鹫兽在夜林里安家筑巢,还吃掉了洁菡和洛利,还有——还有我的好朋友菲莉西塔丝——”然后,我开始哭起来,我才不在在乎他们嘲笑我呢。我就这样站着,身体前摇后晃地放声号啕痛哭,把鱼干也弄丢到地上了。我想捡起来,可我哭得泪眼矇眬,根本看不清楚鱼干掉在哪里。那女人劝住了我,还用她的围巾给我擦干眼泪,让我擤擤鼻子。她的围巾很好闻。
“小孩儿,”高个儿男人说,“小孩儿,别再哭哭啼啼了,我们并不知道狮鹫兽的事。”女人将我搂在身边,抚顺我的头发,还恶狠狠地瞪着他,仿佛我哭成这个样子全是他惹的祸。她开口劝说:”我们当然会带你一起去。那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一只狮鹫兽,不过国王会知道怎么对付它的。国王们把狮鹫兽当成早餐的小零食吃——把它们摊开放在烤面包片上。还涂上橘子果酱,然后大口喀嚓喀嚓地吃掉。我发誓这些都是真的。“她还说了好多类似的安慰话,虽然听起来傻兮兮的,但我感觉好了一点儿,同时那男人也继续恳求我不要再哭鼻子了。最后我终于停止哭泣,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很大的红色手帕,把它扭在一起又叠成一只鸟的形状,然后让手帕自己飞走了。安布罗斯叔叔常用硬币和贝壳来变戏法玩,可他绝对变不出那么棒的戏法。
他叫做史曼德里克,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中听到过的最可笑的名字。那女人叫茉莉-格鲁。我们没立刻动身离开,因为马儿都太累了,于是就在原地搭营。我等着看那个叫史曼德里克的男人用魔法建起营地,可他只是堆了一堆篝火,铺开毯子,从溪流里取来水,和普通人做的一模一样,与此同时,她则负责拴住马腿,然后带马儿去旁边吃草。我负责收集点火用的柴火。
叫茉莉的女人告诉我,国王名叫李尔,当他还非常年轻时他们就认识他了,那时候他还没有成为国王呢。“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她说,“屠龙勇士,巨人猎手,还是纯洁少女们的拯救者,是最不可能解开的谜语的解答者。他可能是天下所有英雄中最伟大的,因为他还很善良。那些英雄们可不一定是好人。”
“可你并不想让我见到他,”我反驳,“为什么?”
茉莉长叹一声。我们两人坐在一棵大树下眺望太阳渐渐落山,她从我头发里掸出什么东西。“因为他现在老了。史曼德里克在时间上也遇到一些麻烦——早晚有一天我会告诉你原因,那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故事——所以他并不理解李尔可能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人了。那将是一场伤感的老友团聚。”她帮我沿脑袋编了一串小辫子,这样头发就不会乱糟糟的了,“从一开始,对于这次庳,我就有非常不好的预感,苏兹。可他坚持认为李尔需要我们,所以我们才来这里。他喜欢那样做,你无法和他争辩的。”
“好妻子不应该和丈夫争论吵嘴。”我说,“我妈妈说,你应该耐心等待等他出门或睡着了,然后你就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了。”
茉莉听了顿时哈哈大笑,她的声音层次丰富又有趣,好像低沉的汩汩流水声。“苏兹,我只不过才认识你几个小时,可我敢打赌,赌上我现在身上所带的所有便士——甚至包括史曼德里克身上所有的钱——你会在你的新婚之夜,也跟与你结婚的那位先生不停斗嘴争辩的。不管怎么说,史曼德里克和我并没结婚。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就这这么简单。我们还会继续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
“哦,”我答应了一声,我不知道有人会像他们那样在一起,“噢,你们看上去好像是一对夫妇,你们表现出来的样子很像。”
茉莉的脸色没变,可她伸出胳膊环住我的肩膀,把我拥抱得更近,拥抱了好一阵。她对着我的耳朵悄悄说:“我才不会嫁给他呢,除非他是世上最后一个男人。他躺在床上吃野萝卜,喀哧,喀哧,喀哧,吃了一个晚上——喀哧,喀哧,喀哧。”我哈哈傻笑,高个儿男人疑惑地瞅着我们两个,他正在溪水里洗一口平底锅。最后一抹夕阳声如照耀在他身上他的绿眼睛如同新生的树叶一样明亮。有一只眼睛冲我眨了一眨,我感觉到了,正如你能感觉到轻轻抚摩你肌肤的风。然后,他回身继续擦洗平底锅。
“我们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到达国王那里吗?”我问她,“你说他住得不很远,我害怕在我离开期间,狮鹫兽会吃掉别的人。我必须要赶回家。”
茉莉已帮我编好头发了,她在我的脑后轻轻一拉,让我仰起头直视她的双眼。她的双眸是灰色的。我已知道,和史曼德里克的绿色双眸一样,随着她的脾气改变,她的眼眸会变成深灰色或浅灰色。“等到见到李尔王你希望会发生什么呢,苏兹?”她直接问我,“你出发去寻找他时,心里有什么打算?”
我很惊讶“哦,我打算让他和我一起回我的村子。他一起不停地派来骑士,根本派不上用场,所以他应该亲自来打败那只狮鹫兽。他是国王,那是他的职责。”
“说得没错。”茉莉说,可她说话的声音很轻,我几乎无法听到。她又拍拍我的胳膊,动作很轻,然后站起来,独自一人坐到篝火旁边。她假装在堆篝火,但其实并没有真的在做。
我们第二天一早动身出发。茉莉让我骑她的马,坐在她身前,可时不时的,史曼德里克会把我抱到他的马背上,为另外那匹马酸痛的马蹄减轻一点负担。靠在他胸前,比我想象的要舒服很多——他身体有些地方瘦骨嶙峋,其他地方则舒服又有弹性,他和我的聊天不多,可赶路途中他唱了好多歌,有些歌的语言我一个字也听不懂,有些他自己胡乱编造的歌谣却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譬如这样的一首歌:
苏兹,苏兹,
说话懒孜孜,
弄脏了我的泥裤子,
苏兹,苏兹,
要不要选择,
做我的南瓜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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