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位面而来的旅人,
欢迎你来到萨鲁世界,
我为你带来一个消息,
先知邀请你前去见他。

不去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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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奇幻] 龙牙刃 [复制链接]

冒险者徽记 光之洗礼

狂欢的刺客 发表于 2012-4-27 07:40:42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以为,到了博得之门后,他们对待我的态度会好些。不过,在目睹了领主的卫队逮捕了“黑暗之手”的7个高级会员之后,我彻底的把自己的梦想埋葬掉了。看来,盗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始终都是不为社会主流所认可的,就象妈妈说的那样:“干的再漂亮,也不过是个高级流浪汉,没有人会尊重一个小偷的。”妈妈说的总没有错,早在我刚刚离开索斯的时候,她就不断的告诫我:祭祀是个不错的选择,福利好,工资高,修道院还管分住房……。在后来很多年的流浪生活中,我一次又一次的目睹祭祀这份职业的方便与优雅,当然,如果还有优雅的职业这一说法的话——挥挥法杖,施展治疗术或者祝福术,藏在大肉盾的后面,享受着呵护与尊敬。

    总而言之,不需要象战士那样总被推到战斗的最前线,去体验成为尸体或者成为伤残人士享受政府五保的刺激;也不用象弓箭手那样左闪右闪的放冷箭,被大家讥讽为跳来跳去的臭虫。唯一需要做的是,在有人受伤之后,轻言细语的安慰他,治疗他,接受他的感激,然后理所当然的收取昂贵的治疗费,压榨他好不容易赚取的养家糊口的棺材本。

    Oh,mygod。嫉妒啊,羡慕啊,崇拜啊,企盼啊,举止优雅的白领,有钱的贵公子,拥有全国通用学历证书(教会给予)的高级知识分子,居家,旅行,就业,追mm的首选职业。忧郁的眼神,稀疏的胡炸,万人景仰的祭祀啊…………

    对了,说了这么多废话,也该作个自我介绍了。

    我叫格斯,出身在北方的库拉,一个冰天雪地的小城镇。库拉镇是踏上冰风谷的必经之路(什么,连冰风谷都不知道!!!???不会吧,那你还出来混。),所以,每年有很多的探险家追随前人的足迹,前往那个充满传奇的冰谷,试图去寻找传说中留下的龙后的遗产,以及英雄们用来对抗龙后所使用的神兵利器。有没有人找到,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是,这些寻梦者的到来,却带来了库拉镇的繁荣与兴旺,当然,也包括我的母亲与父亲的相遇。我的母亲是一个信奉月亮女神的高级祭司,而我的父亲则是一个无畏的圣殿武士。他们是在一场围剿巨魔的战斗中相遇的。照例,英雄打败了巨魔们,把村庄拯救了………哦,对不起,不是拯救村庄,我忘记了,英雄们是为了掠夺巨魔的财产,为了抢夺珍贵的冰雪之石-一种高级治疗药剂的原料,才和巨魔战斗的。总之,巨魔被除掉了,英雄们负伤了;这个时候,一位美丽的祭司用她强力的魔法拯救了伤者,她,自然是我的母亲。下面的故事就俗不可耐了:相爱,结婚,生子,组建一个人人羡慕的大家庭…。一切的一切就顺利的进行着,直到我的出生。

    每个人都以为,我会接过母亲手中的法杖,或者父亲手中的宝剑,成为一个伟大的战士或者一个受人尊敬的牧师。可是,命运却总是在捉弄人。田园祭那天,我遇见了一个影响我一生的人-一个流浪的吟游诗人。他的歌声和诗歌让我知道了,原来一个人还可以漂泊在各个王国,传诵英雄们的事迹。我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决定了,我要作的是周游世界,做一个永远的吟唱者,把背叛与忠诚,传奇与荣耀,希望与梦想在整个世界传唱。

    就象所有父母都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放着清华不读,而非要去念成人自考一样,我的梦想也自然会遭到他们的反对。他们希望我作一个白领有产阶级,做一个祭祀或圣战士,最终衣食无忧的过着小资的生活。

    然而,我的父母的反对,以及整个社会对吟游诗人的歧视,都没有能够阻拦住我。终于,在多司利港口,我通过了吟游诗人的检测之礼,成为了一个正式的吟游诗人。在经历了希望峡谷兽人与人类之战,以及莱特镇的精灵与矮人的冲突之后,我随着一队人类的拥兵来到了被称为”十镇之首”的博得之门,期望在这里能够找到对吟游诗人的公平待遇,结果……。

    我刚刚踏入盗贼工会(吟游诗人属于盗贼工会),正期待能够通过他们找点工作,顺便办一下务工证和暂住证。立刻目睹了博得之门的领主德。夏拉奇的亲属卫队逮捕了7位高级工会成员。吓的我立刻开溜,幸亏我溜的快,否则,我说不定也会被牵连进去。

    T***,现在怎么办哪?我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而且没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是不会有队伍愿意雇佣我的。只有到附近的酒馆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打打黑工。说不定会有好心人给我几个铜币,当然,实在不行的话,嘿嘿嘿,盗贼工会的人还是会使用偷盗这项职业技能的。吟游诗人和盗贼是远亲嘛。

    推开酒馆的大门,一股恶臭和朗姆酒的混合味道扑面而来。

    “小子,让开点,不然我敲掉你的脑袋。”一个喝的醉醺醺的半兽人张开它丑恶的,缺少了半个僚牙的嘴,喷着恶臭对我咆哮着。它手上拿着一个巨大无比的战锤,看着上面的斑斑锈迹,就知道这个会说人话的猪头(准确点叫野猪头)一定不会是个优秀的战士:真正优秀的战士,是不会把自己的武器当做除草的工具的。我记得我在王城看到的圣殿骑士,他们身上的银盔象镜子一样的光亮,他们的武器闪烁着让人陶醉的光芒。看见他们的那一次,也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忽然羡慕起骑士来:他们可以身穿着漂亮的盔甲,骑着美丽的骏马,在城内闲逛,引来少女们一次又一次的尖叫。对于少年时代的我,是多么大的诱惑啊^_^。不过,我的体内流淌的是盗贼的宿命之血,最终还是将我引向了吟游诗人的道路。

    “死猪头,不要得意”我小声的嘀咕着,顺便在他的身后摸到了一个装着硬物的口袋。钱包,不赖的东西,今晚看来我的食宿看来有着落了。

    “小子,好大的胆子,你不知道国王今天的嗜好是抓盗贼工会的人吗?居然还敢用拙劣的手法去掏别人的钱包。”一个坐在火堆旁边的瘦小的家伙,冷冷的说。

    “看来遇见个高手了”我一边暗自大叫倒霉,一边装作没有听见,径直向着酒店的老板走去。

    “什么,暗?你说他偷了我的钱包,吼,我要撕掉他!!”那个满嘴油腻的野猪,再次对我咆哮,冲着我举起了巨大的战锤。看样子,这次是躲不了的了。

    对付一个体重200公斤的半兽人,显然你不能期待一个体重不足65公斤的盗贼和他刀刃相向。对付它,只能用速度,用技巧,用盗贼最擅长的战术致他于死地。当然,我还会一点魔法,妈妈教给了我的奥妙。不过,妈妈也说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能用出来。现在,我对这个喝多了的肥猪到是一点也不担心,不过我怕的是他的同伴,包括那个在黑暗中识破我的手法的家伙。盗贼手册第一条:绝对不和超过3个以上的肌肉男对抗,或者是一个肌肉男加上多个职业的家伙的组合。

    我乘着那个大块头没有冲过来的机会,快速的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情况:靠近火炉边,坐着两个人类,看情况对这里的打斗没有兴趣,他们可以忽略不计。酒店的老板,显然不会愿意有人砸了他的地盘,所以,他可以算是我的帮手。坐在角落的那个瘦小的家伙,可能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而且,他的前面还有一个拿着长剑的野蛮人,以及一个祭祀打扮的家伙。野猪头的左手边,还有一个身着重盔甲的女人,似乎她上了弦的十字弓预示着她的不友好。妈的,还是逃吧。

    我迅速的闪过了大猪头的第一记重击,看来这个家伙喝的还不算太多,准心很正,如果我的右脚闪的稍微慢点,这辈子就只能当独腿盗贼了。我的右手把匕首从到刀翘中抽出,隐藏在斗篷中,准备在他再次冲过来的时候给他的咽喉上那么一割。

    大块头第二次冲过来的时候,高高的举起了他的战锤,露出了毫无防护的咽喉;当时,我的刀离他的喉管只有0。001米,在1秒钟之后,我就可以割下去,但是,一秒钟足以发生很多事。

    “够了。”角落里面瘦小的家伙说话了,紧接着,一股寒风从我的身边吹过,大猪头手中的战锤被冻住了。我的手臂一阵麻木,同时感到身体乏力,紧接着的就是一阵旋晕。我的眼前一黑:”完了,冰冻术加上麻痹术,想要不死也难啊!。”

我醒来的时候,很惊奇的发现,我居然还是完整的一块。我很感激的赞美月亮女神的美丽,但就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唱完颂歌之前,那股熟悉的,令人作呕的恶臭又一次钻进了我的鼻腔。

    “妈的,算你运气好,头要见你。”昨天酒店里面遇见的那只猪头,把我夹在腋下,向着密林深处走去。”如果不是头吩咐,我要吃了你这个杂种。””如果真要吃我,请先刷牙,你嘴里的味道实在是………顺便给腋下喷点香水吧,如果要找医生的话,我认识一个,他医术高明,价钱公道,童叟无欺………”

    “让你知道我的厉害!!”野猪咆哮起来,看来我把他激怒了。我以为我会被它垛成两半,结果…。它把我的头塞在它的充满异味的腋窝下面,然后得意的阴险的大笑。天啊,我情愿被砍死!即使坚强如我,也难以抵御这种非人的虐待,就在0。0001秒之后,再次被这种气味给放倒

    第二次醒来,已经是中午了,天空高挂着的艳阳烤的人浑身发汉,周围全是茂密的树林,这里看来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我挣扎着坐起来,看见了对面在树下乘凉的昨天看见的那个小个子,旁边站着那只浑身散发出恶臭的半兽人。远处的火堆,坐着3个拿剑和弓的家伙,就是昨天在小酒馆里面看见的野蛮人和祭祀,以及另外的那个女战士。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昨晚和他们正面交锋。我郑重的掏出怀里的,在最后一页加上:第一百四十七款,不要在不熟悉的小酒馆里面和不熟悉的人正面交锋。

    “你醒啦。”那个蜷缩着的小个子问道,他的声音干脆而利落,同时充满了冷冰冰的感觉。

    “是的,先生。我能离开吗?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想回博得之门了,我的生活还没有着落。”

    “你是个盗贼吧”

    “你昨天不是已经证明了吗?”

    “那你无法回博得之门了,那里从一个月之前就开始逮捕盗贼了。你去,是没有办法讨到生活的,而且,被抓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为什么要捉盗贼?难道连号称十镇之首的大城市都无法容纳盗贼这种职业吗?这里不是号称包容一切的繁华地吗?”

    “原因一时两会儿也说不完。不过我需要一个盗贼参加我的旅团。虽然你似乎只是个新人,技法上有问题,不过附近的盗贼都被关进博得之门的监狱了,勉强算你一个吧。怎么样,愿意加入吗?”

    “………………”

    “有奖金提成的,而且还可以报销差旅费。”

    “………………”

    “一日三餐都跟旅团一起吃,作的好年终还有分红”

    “…………”

    “…………拉达,还是你过来说服他吧”小个子的家伙显然有点不耐烦了,懒得再和我说话,把脸背过去,不耐烦的对远处的野蛮人招了招手。

    半个小时之后,当我鼻青脸肿的和那个变态胸毛男再次出现的时候,小个子又问了我一次。”愿意加入旅团吗?”

    “愿意,愿意………”我心有余悸的瞥了瞥野蛮男手中的带刺的长棍,连声答道。

    “那么,欢迎加入暗影之手旅团”小个子笑嘻嘻的站起来了,面对着阳光。但似乎阳光被他的皮肤所吸收,我只看见一个阴影站在我的面前。

    “那么,我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叫暗,是团长。”说完之后,这个小个子在阳光下摆出一个自以为很酷的pose。

    我这个时候才清楚的看到,原来丫是个精灵,是个不折不扣的长耳朵怪物。

    “头,开饭了吧”那个猪头迫不及待的嚷嚷。

    “好吧,为了庆祝新成员的加入,到饮马酒店喝个痛快吧!”野蛮胸毛男似乎也是酒精杀场的老将,一听见喝酒,双眼就放出绿光。

    “算了,晚上吧,中午饭不是准备好了吗?”暗打了个响指,一道白光闪过。

    “传送门,妈妈的,欺负我们不会………走路锻炼身体,难怪魔法师都tmd天生体质差,都是锻炼少了的缘故”。我小声的骂骂咧咧道。瞬间,他已经到了火堆面前。优雅,自如,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早就有人说过,精灵是天生的魔法师,是使用魔法的达人……

    看来我没有选择当祭祀或魔法师是正确的:和这种天生的异种比魔法,就好像和那个叫达拉的胸毛男比酗酒或者和猪头男比谁更能吃一样。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我有机会去继承父亲的职务做个神殿的战士:猪头的小胳膊有我的那么粗,我要想能够让它手里的家伙摆脱地心的引力顺利的在天空中跳个蜜蜂擅长的八字舞的话,少说也要花费上千块大洋去健身房办三年的年卡(还不包括买跌打酒的花费)。而达拉那个家伙据说曾经一个人一次性报销过100多个地精和20多个洞穴巨人(因为去偷地精酿的酒被发现了)。超越他?!我?!算了,还是做小偷的好啦:战士是粗人,我们的智商比他们高,;魔法师弱不禁风,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的体力比他们好。

    我再次庆幸,昨晚没有和这些家伙交手。

    在午餐时间,我对整个旅团的伙伴有了个大致的了解。昨天被我偷钱包的猪头男叫做嗥,是暗的贴身保镖,是最早加入到旅团的家伙之一。他当初因为食量大,差点吃垮了自己的部落,结果部落长老在部落里面经过投票民主选举之后,全票通过准备把丫给活埋了。结果暗当时刚好需要一个背行李的随从,就被长老们卖给了暗做棒棒,拣回了一条命。而刚才虐待我的胸毛男叫拉达,是南方蛮族的狂战士,是暗在南方旅行的时候收编的成员,嗜酒如命,每天喝的不是水,全是酒!至于那个肌肉比男人还结实的女人,似乎不愿意告诉我她的名字,不过她百发百中的箭术却让我有很深的印象。我们午餐的野猪,就是拜她手中的十字弓所赐。一言不发,一直讼念经文的祭祀,据说是个素食主义者,信奉的是月亮女神,这让我对她有了一点好感。毕竟是和妈妈信奉的是同样的神。她说她没有名字,她将她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神,如果非要称呼她的话,不如叫她的编号。她是第三个加入旅团的,姑且就称呼她为3吧。暗说,旅团中还有一个矮人族的战士,不过因为兄弟结婚,留在了西北矿区的矮人聚居点,到时候会赶过来的。

    天下最怪诞的旅团就这样诞生了。
盗贼不会开锁就如同歌手不会唱歌一般。那样的盗贼,干脆转行去做诗人算了。千万不要和这种盗贼说话或者有任何的身体接触,丢不起人!!――伟大的盗贼葛夫的话――摘自<盗贼手册>卷首语

    “你不会陷阱探测术?而且还不会开锁!!!???”暗在咆哮“你没有健康证明书?”猪头男也跟着怒吼。

    “可是,可是我会唱歌………我,我还会古代的文字………,在会计方面我也是不错的!”

    “我要会计干嘛!我要的是可以开锁,可以探测陷阱的盗贼啊!”

    “头,他还没有健康证明书,我可不要跟这个家伙待一起,说不定他有什么传染病!”猪头男居然厚颜无耻的指责我没有健康证明书。

    “够了。最重要的是他,他不会开锁…。”暗愤怒的脸都变形了,我预感到不妙。果然,不出三秒钟,五彩球就从三个方向飞了过来。

    “wait,wait。我没有说我不会,只是说我没有专精这个方向罢了”我连忙解释道。天啊,如果我告诉暗我是真的不会开锁和探测陷阱的话,估计我会成为今天晚上的主菜的。

    “那你到夏拉奇的府邸去‘取’点东西来证明你自己存在的价值。”

    “这个,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

    "那就快去"暗不耐烦的停止了更可怕的魔法的吟唱,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在这个廉价的小酒馆待到了午夜之后,我在猪头男和野蛮人的"保护"下,来到了德。夏拉奇的住所的高墙外。这两个体力过剩的坏家伙,把我象皮球一样抛过了高墙,当然还有暗给我的一个包袱。

    "进去之后,找个安全的角落把包袱打开,里面有地图和暗先生的吩咐。"那个胸毛很浓密,嘴巴很大异味的北地野蛮人一边嘱咐一边把我抛出一道抛物线。

    拜月亮女神的恩赐,我没有因为这次空中运动摔断我的脊梁骨。我骂骂咧咧的从一堆稻草中爬了出来,拽着暗给我的包袱,躲过了巡逻的士兵之后,悄悄的潜行到了一个看起来很象厨房的地方。借着炉膛里微弱的火光,我手忙脚乱的打开了包袱:一张旧羊皮纸地图,一个看起来很古老的戒指,一剂古怪颜色的药剂还有一堆熟肉和一封信。信上的字写的很潦草,而且很模糊:"这是用魔法写的,读完之后将会自动消失。你要窃取的东西叫做龙牙枪,放在夏拉奇的主卧室里面的柜子里,地图上有标明。那个戒指是有魔法的,只需要按照下面的咒语吟唱就有效,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那剂药是隐身用的,喝了立刻见效。肉嘛,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的。"

    妈的,还和我卖关子。我一边用恶毒的语言向暗的妈妈以及更高辈分的亲人问好,一边查看我的位置。从地图上看,我是在仆人的厨房里,似乎离夏拉奇的主卧室还有相当的距离。出于职业习惯,我‘察看’了一下仆人的厨房:里面的伙食似乎远远比我们在小酒馆里吃的要好的多。难怪这么多人争先恐后的到大贵族,大老板的公司里,古堡里打工,福利就是好啊!我寻思着,如果这次行动失败了,干脆隐姓埋名跑夏拉奇的城堡里当个花匠算了,这半年的流浪生活已经轧干了我身上的最后一滴油水,暗这个小子也不是吃素的主,而且旅团顶多算个小型民营企业或者算是微型团伙,发展前途是否光明,我也吃不准啊,不如在这里修养一断时间再说。至于盗贼改行作花匠嘛…………现在专业不对口的人还少啊!

    还好,我这一路上没有遇见太多的麻烦,巡逻的士兵虽然不少,不过眼神都不好使,除了注意地上有没有丢的金币之外,对周遭的事物反应很迟钝。,再加上我总能恰到好处的把自己隐藏在黑暗中,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我就摸到可夏拉奇的卧室。但是麻烦出来了,门前有两个威猛的,高大的重甲骑士在站岗,除非他们是瞎子,否则我不论如何都不可能不被他们发现而进去。

    "怎么办?该不该用戒指哪?或者是隐身药?这究竟算不算是紧急情况哪?"我拿不定主意,手里把玩着戒指,不知道是否该念咒语使用这枚功能未知的戒指。在家乡,魔法戒指我是见过的。受益者和受害者的事情我也是目睹过的。一个长相可以用"有气质,心眼好"来形容的年轻半身人,曾凭借着一只魅力人品暴增的"魅力之戒"勇夺花魁mm的芳心,让无数男子在他结婚当夜暴走于附近的地下城,以期望也能有踩到上帝"大"过之后的排泄物的运气,在无数怪物的骨骸中,拾到类似的追ppmm的利器。当然,我也看过一个五大三粗的圣殿骑士,无意中吟诵了开启了手中戒指的咒语,被召唤而来的恶魔们群殴至死的惨剧。"用,或者不用,这真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管他的,用了先算了,如果真的是家门不幸,弄出个火元素之类的东东,大不了隐身药水一喝,闪人。跑步,我还是有那么一点信心的。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念完咒语,摒住呼吸,期待有什么发生……很可惜,没有我心中暗暗企盼的ladyinnothing出现在我面前,也没有血盆大口的怪兽耸立,连只苍蝇都没有出现。于是,我怀疑是我的口音太重,或者是重读没有读对,再次念了第二遍,第三遍………结果,还是没有结果。"shit,又是没有质保的水货。"我还没有继续接着骂下去,突然就听见一个浑厚的足以去播音的男性声音猛然出现在我耳边:"TMD,谁把我吵醒了,我正梦见和美女在加州海滩晒太阳……"我睁大眼睛,找遍了四周,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出现,但刚才产生的声波却是真实的在我的耳膜上激荡。天啊,莫非廉价旅馆的劣质大麦酒里甲醇含量过高,喝多了让我幻听。早知道听我妈的了啦,她老人家曾经反复叮嘱过,5个铜币以下的酒是不能喝的,现在伪劣产品多……

    "我在这儿,傻子,我在你两指之间。"雄浑的男高音再次嗥叫,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让人惊讶的事实,居然是我手上的这枚戒指在说话!

    "不要惊讶了,我是一个优秀的,伟大的,英俊的盗贼的灵魂。你可以叫我马斯特。"

    马斯特,好熟悉的名字。我迅速在数据库中搜寻这个名字,不过很可惜,我没有查到。再学校里面,我是为数不多的历史课可以得分在个位数的"天才"。

    "什么,没有听过?我靠,你还是个盗贼吗,连我都没有听过。”那个家伙似乎有点失望“快说,你要我干什么,我要去睡觉了,哪里有你要开的锁?我已经侦测了周围了,没有魔法陷阱,也没有物理陷阱,你闻到的臭味不是死云术陷阱产生的,而是旁边的茅厕……"那个家伙喋喋不休的丢出一大堆废话,也不管我有没有听。

    "你可以满足我的愿望吗?你难道和神灯一样可以满足人的任何愿望吗?我想变成世界上最强的人!"我很好奇的看着这个张的很古怪的戒指,问到。

    "白痴,你真以为你是阿拉丁阿。如果我是神灯,暗早就让我变给他他想要的东西了,要你去执行任务干什么啊。"戒指似乎有点不满。"我是世界最伟大的盗贼马斯特的灵魂,现在寄宿在这个灵魂之戒里面。我可以教你开锁,侦测陷阱。不过我的精力有限,每天顶多只能现身一次。我还可以附在你的身上帮你的忙,前提是你要给我准备足够的肉给我吃。"

    "我不想谁附身,我现在只想进入那个房间,你能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开门,进去,好了,我睡觉去了,你没有事情就别再烦我了。"马斯特的灵魂显然对我把他从春梦中吵醒,并且对他一无所知感到很不爽。

    "可是门口有守卫啊。"

    "杀了他们或者是偷偷进去。"

    废话,我心里骂了句。"如果我能够的话,我已经这么做了。"

    "那么,小子,看来又只有再次请你马斯特大爷出马。你带了肉吗?"马斯特似乎很激动,很企盼的样子。我能够感到戒指我的手指之间流下的唾液,量很足的。

    “带了”我回答说,我明白暗让我带肉的缘由了,我开始还以为他是怕我执行任务的时候饿了,所以给我加带的夜宵。搞了半天,是喂这个家伙的。不过这个家伙即使要吃,也是附身在我身体上吃,我也没有吃多大亏。

    "我要附在你的身上,暂时控制你的身体,不过时间不长,顶多半个小时"马斯特再次用贪婪的眼神扫射了包里的肉,继续说到:"不过半小时足以拿到你想要的东西了。暗这个小子,还算有良心,记得我喜欢火腿……啊,不是葛夫牌的,想拿次充好啊!我抗议,我要求葛夫牌的火腿,福利不到位,我拒绝工作"

    "……,一会你和暗讨价还价吧,如果我完不成任务,估计我们都没有好果子吃"我只有摆出无赖嘴脸。葛夫牌火腿,丫还挺会吃的,要知道这可是我也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有机会吃到的名牌货。

    "好吧,我准备侵入你的精神,附体在你身上。你的精神不要拒绝我,放松,放松……"

    在这个家伙说完话半分钟之后,我感到了一阵旋晕,接着眼前一黑,两腿有些发软。我尽量放松自己,不去想任何东西。***,鬼上身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我抬头看天空的时候,发现天空已经被火光映成暗红色,我的周围躺满了恶魔和我们的战士的尸体。远处的法师集体的吟唱之声,战士拼死格斗的怒号以及恶魔刺耳的尖叫划破夜空。我一度怀疑,我已经死去了,来到了地狱。

    ――摘自<巨岩城保卫战>

    在我醒来的时候,包里的肉已经没有了,我也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里面,旁边放着一把有着许多倒刺的长茅,茅身通体呈现出一种黝黑的颜色,散发出的寒气令我连连打了两个冷战。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那把龙牙枪吧。

    我有点莫名奇妙,不知道在沉睡的这段时间里,那个传说中的盗贼借用我的身体干过什么勾当。周围杂乱的放着两排兵器,有战锤,也有巨剑,墙上还挂着博得之门的防区地图。外面闹轰轰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悄悄的打开窗户,借着月色观察周围的情况。

    天啊,外面整齐的站着三队士兵,高大,有力,武装到了牙齿,看样子都是职业的屠杀者!"你这个杂碎,还没有准备好,快点到武器库去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武器,不然我拔了你的皮。"一个看起来象是长官的家伙,对着一个身材和我差不多的家伙咆哮。那个倒霉蛋瑟瑟巍巍的向我藏身的地方跑了过来。我心里暗暗叫苦,攥紧了手里的匕首,悄悄的潜伏在黑暗中。

    那个天杀的白痴,什么东西都不挑,偏偏选择了我刚才没有来得及收拾的长茅!我真想冲过去,用匕首和他的发生亲密的关系,但想了想外面的那群戴着钢制牙套,长年累月不洗澡的体力男们,我觉得有必要表现出我隐忍的美德。罢了,只有追踪他了,乘他上茅厕之际,争取偷回来吧。一仰头,我喝下那瓶看起来已经过期的隐形药水,迈着猫一样的步伐悄然无声的跟在了那个家伙的后面。

    他们没有看见我,说明药水还在保质期内。那个长官模样的家伙用夹杂着博得之门方言的话撕心裂肺的嗥叫了半天,大概意思是说有一队黑衣的不明身份的盗贼潜入了城堡之中,企图救走监狱里面关押的犯人,他们胆敢在伟大的,强悍的,战无不胜,万人景仰的夏拉奇大人的府邸里捣乱,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妈妈的,原来还有人也对那个老乌龟的东西感兴趣,我可以混水摸鱼逃出去了。"我暗自庆幸他们不是来对付我的,悄悄的借着药水的效力尾随在这队士兵的背后。

    夏拉奇的府邸实在是太大了,我后悔走的时候太匆忙了,忘记把放在兵器库的地图给带上。在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广场模样的地方,只有鬼知道这里是哪儿。前面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士兵的尸体,远处似乎还有几个人在搏斗。

    那队士兵有序的散开成了月牙形,慢慢的逼近正在搏斗的那几个家伙。现在可以清楚的看到,是府邸里面的三个重甲骑士和4个全身夜行装的人在搏斗。

    "包围他们,一个都不要放走"那个指挥官模样的家伙用低沉的语调指挥着第一队人,接着他把剑指向了第二队人:"上弓箭,随时准备射击。"第三队家伙没用他吩咐,就已经举起了盾牌和长剑,零散的分布在第一,二队防御的空隙间。看来穿夜行装的4个家伙在劫难逃了。

    就在我以为这4人必败的时候,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负责包围的第一队士兵在靠近格斗中的几个人的时候,全部都被定在了原地,接着一团黄色的光球向四面八方散发出来,凡是接触到的人立刻变成了干尸。紧接着,三个重甲骑士的头盔被气浪掀掉,露出了只有骨头没有肉的头。"死雕术,骷髅兵,我们中埋伏了,小心地上的陷阱,不要乱动!"指挥官猛然醒悟,就在他准备发号命令准备让第二,三队士兵改变队形的时候,一个盗贼突然出现在了他身边,用近乎完美的背刺姿式对他猛然一击。"漂亮。"我不得不暗暗喝彩,不光是为那个盗贼的漂亮的背刺,也是为他们策划的这次成功的埋伏。

    士兵们乱成了一团,队形无法保持完整,开始与盗贼们展开了近身的肉搏。这四个夜行装的盗贼中似乎有一个死灵术士,不断的用死去的士兵的尸体召唤出骷髅士兵。

    局势一瞬间似乎发生了逆转。

    然而,接下来的事态的发展证明了“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这句话的权威性。刚才被背刺刺中的那个指挥官,在痛苦的呻吟了半天之后,突然间身体变的巨大化,变成了一头巨大的人狼。第三队士兵中也有数人陆续变身,一时间群魔乱舞,热闹非凡。人狼对普通武器是免疫的,骷髅士兵对他们的伤害几乎为0,盗贼的背刺再厉害,也难以穿透人狼厚厚的皮。黑衣盗贼们束手无策,节节后退。

    幸亏刚才我没有来硬的去抢那把长茅。不然,我可没有信心对付这么一群牙齿比我长,身材比我高,力量比我大的家伙。即使我硬抢了,再喝隐身药,“狼的速度,狗的耳朵,熊的牙齿”也不是吃素的,我绝对没法逃脱他们的追捕。

    我猛然发现,自己只顾着看热闹,居然忘记关注那把长茅的下落。要是找不到那把长茅,暗估计会把我重新扔到狼人堆里的。我对犬科动物过敏,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在尸体堆里翻扒死人的武器,找到他要的那个东东。

    还好,狼是靠爪子吃饭的,吃饭不需要刀刀叉叉什么的,打架也不用凶器,不然如果他手里拿着那把长茅去做串烧或者学张三爷他老人家玩套路乱舞,难道还要让我向他去讨不成?

    我赶紧收拾好地上的长茅,准备走人。身后猛然间发出一声巨大的爆炸,紧接着一股热浪把我掀翻在地。在广场中间,一道巨大的骷髅传送门被打开,地狱的烈火从门中向周围喷射。我有不妙的预感,背脊梁一阵阵的发麻。

    "他们疯了,快换上萃毒的武器!"巨狼人首领嘶鸣道,的双眼在火焰的映衬下发出慑人心魄的寒光。人狼士兵们纷纷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武器,有的武器闪烁着红光,有的闪烁着蓝光,显然都是受过祝福或是有魔法附加的家伙。焰火中,一头巨大的,浑身散发着恶心的恶臭的野兽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乖乖,居然是传说中的地狱恶魔!

    地狱恶魔不是这个世界的生物,但他们曾经在几百年前的异界战争来到过这个世界,和人类,精灵和矮人的联军交过手。当时,精灵的女皇还健在,人类帝国也处于鼎盛时期,有大法师罗斯这样的厉害角色。但即便如此,在战争的初期人类和精灵的联军依旧是节节败退,后来,由精灵女皇亲自去求精灵的死敌――矮人,请求他们的帮助一起对抗可怕的恶魔,联军才勉强稳住了阵脚。最后,由精灵女皇召唤出了生命之树的守护神,并且由人类大法师罗斯以20年的生命为代价才把异界连通这个世界的通道勉强关闭了。接着,由矮人王,精灵女皇和人类的皇族,共同前往剑湾的巨龙之巢,请来了黄金龙菲力巴斯守护两界的通道,才使这个世界得以太平。人类和精灵以及矮人共同约定了,从今以后,将召唤地狱恶魔的魔法定为禁咒,一旦发现使用者,格杀勿论,避免再次召来恶魔军团。

    这场战争只能用惨烈来形容,它直接导致了黄金精灵的衰落(黄金精灵在战争中丧失了上万名优秀的战士,这对繁殖率远低于人类的精灵来说,差不多可以算是灭族之灾),从此之后黄金精灵将自己的城市的出口隐藏到了无人能找到的地方。同时,人类王国在战争之后的数年内都难以恢复元气,战争摧毁了帝国的经济中枢――拉斯维特港口。而矮人王国受到的损失最少,这也为其在今后的数百年的繁荣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段故事,在大部分的壁画和宗教典籍里都有所记载。我的母亲就曾在前几年的宗教祭奠里吟唱赞美之诗,用以纪念在那场战争中死去的勇士们。

    我是第一次看见地狱恶魔,听母亲说,地狱恶魔也分为了几个等级,它们是以鳞片和毛发的颜色来辨别的。最高等级的恶魔,毛发象燃烧的炭一般殷红,身体上的鳞片有着剧毒,散发着让人难以容忍的恶臭。站在广场上的那个生物有足足10来尺高,全身都裹着让人生畏的火焰般的毛发。它狠狠的挥舞着双臂,发出惨烈的嘶鸣,远远盖过巨狼人刚才的叫声。

    "快,火焰箭和寒冰箭上弦,弓箭队撤退到广场边沿支援,重甲队围过来!"指挥官的声音象炸雷一样,震得我耳膜发疼。照理说,他们狗咬狗,不关我这个局外人的事。但好奇心却紧紧的抓住了我,使我放弃了乘乱逃跑的念头,留下来看这场很可能一个世纪都难以见到的生死大搏斗。我是个吟游诗人,爱看热闹是我的职业病,迟早有一天,我会和我的师傅一样,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而送命的。

    手执萃毒武器的狼人武士们,用尽全力将手里的家伙招呼到地狱恶魔的身上;地狱恶魔也不是吃素的,手到之处全是人仰马翻,好像它打的不是狼人武士,而是在和蚂蚁游戏一般。它口中喷出的火焰将广场的雕塑全部都熔化了,狼人的粗皮厚肉也难以经其一喷。不多时,它的面前倒下了一堆被烧成黑色的狼人的残骸。这时,伯爵城堡里其他赶来支援的部队到达了,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广场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个穿红袍的巫师似乎是这只增援部队的头,正在询问战场的情况。

    "盗贼守则第十条,千万不要和法力高强的巫师硬碰,也不要留在巫师身边太久。"我虽然有点舍不得这场热闹,不过保命要紧,现在如果不走,隐身药水的效力过去了,或者是被巫师解除了隐身术就更难逃了。(后来,暗告诉我当时我的决定是极为明智的。那位巫师就是享誉博得之门,被誉为"博得之眼"的一流幻术师波罗,我的那点伎俩在他面前简直是班门弄斧,要不是忙着对付地狱恶魔,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发现了。)

    乘着夜色和隐身药的掩护,在迷路了数次之后,我成功的带着战利品逃出了伯爵府。我的第一次盗贼实战演习,算是勉强及格了。

    ‘连德鲁依都在插手了,看来我们得加快步伐了。‘暗有些不安,来回的搓着手,3曾经告诉过我,不要在暗搓手的时候告诉他坏消息,不然的话,你就等着挨几个火球吧--当然,这不是故意的,只是习惯,真的,只是习惯而已。就好像嚎喜欢搂着他的战锤睡觉,达拉热衷于把剑放在枕头左边一样。如果你在他们睡眠的时候把他们吵醒的话,他们给你一战锤,或者刺你一剑:都不是故意的,相信我,真的,那只是个人的不良习惯造成的习惯性反应罢了--如同那个什么著名的实验证实的一般--狗看了肉自然是要流出唾液的,不然它一定是被切过脑垂体的。暗在旅馆连夜结了账,匆忙的带上了够我们几个人吃3天的食物,就去驿站租了几匹马带队直奔南方的森林了。

    我平生没有什么爱好,从不挑食,更没有什么喜欢在别人叫我起床时友情赠送一锤的古怪反应,但就是万分的讨厌森林。我的母亲曾告诉我,我的祖母是一个黄金精灵,我应该对森林充满了好感,但森林中的蚊虫却从来不管我有精灵血统这一个事实,每次在我进入森林之后都喜欢用‘群体热吻’的方式来招待我,所以,平时没有特别的原因,我是不愿意在没有屠避蚊霜的情况踏入林区的。刚才我问了下3,她说这次至少要在这里面待三天:胸毛男全身都是味,不招女性喜欢,估计雌性生物都对他不感冒;嚎的皮有天然优势,没有针是难以刺穿的,而蚊子有没有那么凶残的利器我也表示怀疑;沉默的女战士,一看就是在森林里长大的,蚊子我是很了解的,向来没有烧熟这一传统,他们顶多欺生,所以也不会侵犯她;至于3和暗,都是全天候开着魔法护盾,别说蚊子,就是老虎过来拥抱一下都不怕,算来算去,还是我遭殃。月亮女神庇护我啊,我没有驱蚊霜了,只有将就把在旅店里偷的半身人用的香水暂时顶替一下了。

    在密林里行走,绝对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就在今天下午,我们已经和一只不算太凶暴的棕熊和几只老是尾随着我们的狐狸相遇了,依仗着女战士的可以瞬间杀人的犀利眼神,这几只动物都乖乖的退却了,不过我心理倒是暗暗企盼它们能够不知好歹的在原始的的驱动下冲过来:干粮无非是可以砸死人的面包,和铁块一样的熏肉,除了达拉和嚎这种妖怪之外,谁喜欢吃啊。熊掌我是早就耳闻过了,狼肉我也想尝尝鲜啊。

    在痛苦煎熬了一整天之后,终于到了宿营时间了。今夜轮到我值守,围着火堆,我瑟瑟的缩成了一团,丛林的夜向来很冷。暗似乎是个不需要睡觉的怪家伙,借着火光,他在一张羊皮地图上比比划划。

    “为什么选择当一个盗贼?”暗冷不丁的迸出这么句话。

    “因为喜欢冒险的生活。”

    “冒险的生活其实没有什么好的,我倒是很希望能够平静的过一辈子。”

    我觉得暗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很伤感,于是,我又问到:“既然要追求平静的生活,那干嘛又要组织旅团哪?”

    “为了某个目标,达成之后才能去平静的生活。”

    “什么目标哪?能告诉我吗?”我好奇的问,暗的脸上依旧是毫无表情,他抬头仰望着满天的繁星,幽幽的说“其实,你已经在为实现我的这个目标而努力了。”

    “已经?”

    “是的,已经。”我说,我不明白他的话。暗很凝重的告诉我说,上次他让我去领主城堡里偷盗的龙牙枪就是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过计划暂时还不能告诉我,只有等到了目的地他才会解释给我听的。我也仰望着天空,想像着暗告诉我的计划究竟会是什么。

    就这样,我们在密林中穿梭了两天,跋涉,吃饭,睡觉,重复了数次,最好根据暗手中的地图的标记,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天然洞穴的旁边。

    “达拉,嚎,莉莎准备好武器。”暗悄悄的用魔法把话传给我们“洞穴里面似乎有埋伏,三和格斯在后面接应,不要轻举妄动。”

    暗的口中开始吟唱咒语,在吟唱结束后,一道耀眼的光从天而降,暗高声喊叫着:“死界的行者,归回到你们居住的地界吧!”接着,他把照耀到自己身上的光通过他的手掌释放到了山洞中,巨大的能量波把整个山洞震的嗡嗡直响,回声激荡不止。这时,三悄悄的附在我的耳边低语:“你看着吧,接着圣光术之后就是暗最拿手的龙言禁咒了。”“龙言禁咒!!”我大惊失色。

    龙言禁咒是这个世界最可怕,也是最伟大的法术之一,它和可以召唤地狱恶魔的“异界之门”都已经被明令禁止使用了。在数百年前的那场异界战争中,据说是依靠人类大法师的群体元素召唤魔法和几位不知名英雄的龙言禁咒才最终击毙了高位的地狱恶魔,击败了地狱恶魔军团,然后由自然之神封印了异界的通道,使这个世界恢复和平。从此以后,介于龙言禁咒排山倒海的强大威力,魔法师协会害怕有心术不正之人学会之后会用来毁灭这个世界,所以销毁了所有的记载有它的典籍,传说现在只有在地下的卓尔精灵世界中,才存在这种咒语,并且它们都被掌握在几个大家族的宗母的手中,向来不传给外人的。看来暗身上的谜团还真不少。

    还没有等到我的思绪从回忆中转过来,一道比刚才更强烈的光就在我的面前出现了,3大声的招呼嚎他们躲到她的背后,她也施展了魔法,制造了一个巨大的魔法屏障。即便如此,当暗把那一束光缩紧成一个直径奇小的光球并扔出去的时候,魔法产生的气浪依旧冲破了屏障,我们5个人都被吹到了原地20尺以外的地方。暗很抱歉的向我们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说:“不好意思,很久没有用过了,力度掌握不好了。”

    我们随着暗走进了山洞中,洞中满是烧焦的骸骨,看来暗的直觉是没有问题的,当时果然有人在这里埋伏。再往里面走,是岩石被蒸发的痕迹,除此之外,再也看不到任何迹象了。“龙言禁咒的缺点就是什么都蒸发,一点线索都不留下”暗喃喃自语,似乎还对自己不能控制咒语的力度而懊恼不已。

    在洞的底端,一个巨大的岩石横亘在我们的面前,我很惊异的发现,光球似乎没有对它产生任何的伤害。

    暗像抚摸老朋友一样轻拍了一下岩石,脸上露出难得的微笑“各位,欢迎来到精灵之都的大门。

  他们的皮肤像雪一样,他们的生命和日月一样永恒,他们是这个世界中最接近神的种族--至少在外貌上,当然唯一让人感到不快的便是他们高傲的近乎自恋的态度,和他们打交道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会拒绝和他们认为丑陋的种族接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矮人和精灵,特别是黄金精灵是死对头。

    ---摘自《黄金国度游记》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在我的有生之年居然还可以来到黄金精灵居住的国度,这可是每个吟游诗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光想想都让人激动,这个世界上关于黄金精灵的记录已经近乎为0了,他们最近的历史都要追溯到几百年前的那场大战。自从异界生物对繁殖率低下的黄金精灵造成重创之后,他们便隐藏到了一个没有任何人能够找到的地方去了,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个两个黄金精灵耐不住寂寞偷偷跑出来胡闹或者和人类交易。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够找到他们的家园的入口在哪里,他们就像空气一样,整个种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了。上个世纪最出名的吟游诗人拉菲尼就是在某个偶然的机会遇见了一名黄金精灵,并且和这个精灵共同旅行了一周左右,然后把他从这个精灵口中掏出来的一些故事或者叫传奇用很拙劣的文法记录下来,就立马走红。无数的民间组织请他去作报告,各个领地的领主让他去在酒席上讲相关的故事,鲜花,美女,金币……啊,如果我到过了精灵国度,那还不红的发紫,那我也可以衣锦还乡了,我的妈妈和爸爸也会为我自豪的,哼哼,我将成为人类历史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吟游诗人,不,是从今以后才对……

    当我还沉浸在美梦之中的时候,暗一句话打破了我的幻想:“我们要小心,不要让黄金精灵发现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发出撕心裂肺的哀鸣。

    “头说了就遵守,不然这个月你就不要拿奖金了。”猪头男转过头来,狐假虎威的向我做了个展示肌肉的动作,半威胁的说。

    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我成名的机会,我的伟大吟游诗人的桂冠,再见了。不过吟游诗人向来以心理素质强而著称,我突然想到我毕竟是来到了精灵国度,即使见不到精灵,也算填补了人类这几百年历史的一个空白,依然有机会成名,立马又恢复了精神。

    我快速的大量了一下四周,全是高大的参天古木,映入眼帘的是满屏的翠绿。偶尔在绿草间会看见一片姹紫嫣红的花田,蝴蝶在花间飞舞,一切都那么美丽和谐。就在我沉醉在这一美景的时刻,突然发现了我们已经被一群全副武装精灵包围了。他们就像是从空气中出现的一般,毫无征兆的把我们围了个严严实实。

    精灵们的箭已在玄上,战斗一触即发。嚎和胸毛男武器武器从不离手,早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女战士也手握腰间的双刃,只等暗下令就放手一博。

    “入侵者,报上姓名和来意”一个皮肤白的刺眼的精灵发话。

    暗卷起左臂,露出了上面的一个很奇怪的刺青,我可是第一次看见暗露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平时他总是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他的手臂似乎被烧焦了一般,呈现出奇怪的暗黑色。

    “皇族标记……暗大人,不知道您光临,请原谅我们的无理”那个精灵看到了暗手臂的刺青之后,大惊失色,连忙招呼其他精灵收起武器,一起对我们鞠了一个躬,毕恭毕敬的说。

    我越发的感到不可思议,向来以高傲著称的黄金精灵居然会向暗这么恭敬,看来暗真是个神秘的家伙。

    “暗大人,请您到女王居住的月之刃宫殿休息,您已经很久没有光临我们的国度了,我们将献上我们最诚挚的祝福和最热情的款待……”

    “不用麻烦了,我还有事情,不用惊动她了。”暗摆摆手,拒绝了精灵的邀请。我气得暗暗跺脚,天啊,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啊,我可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级别的招待,呜呜呜,我要美酒,我要精灵美女。

    “可是,暗大人,如果您不去的话,女王会责怪我们……”

    这个精灵的话音还未落,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了暗的面前。嚎以为是刺客,举剑就劈过去,结果手举在半空中再也没有落下去。旁边的达拉似乎也被定住了一般,刚做出一个横劈的动作就愣住不动了。

    “暗,你怎么还是老样子。还对我有成见吗?”那个影子柔声的问到。

    我定睛一看,被震撼的全身发麻。

    美女我见多了,好歹十镇我都跑过,上次深水城搞什么选美比赛我也顺路旁观过。所以说,对于美女我已经是见惯不惊了。但眼前的这位却像神一样,不光长相摄人心魄,浑身散发的气质也让人感到绝非世间之人。

    所有的精灵见到了这个女人,都毕恭毕敬的半跪在地,齐声高呼:“女王殿下万岁。”

    “我怎么会对你有成见哪,我哪里敢嘛,罗佛亚。”暗冷冷的说。

    “那为什么到我这里却不愿意见我哪,老朋友”女王依旧用柔柔的声音问到。

    “我不过是借道罢了,不愿意多打扰。”

    “你还要去巨龙之巢?你还没有放弃你那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那是我自己的事,罗佛亚,请不要干涉我。”

    “暗,现实一点吧,都几百年过去了,你都找了整整几百年了,你还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吗?大门一旦关闭,就再也没有办法打开了。而且打开大门的后果,你也是知道的,难道你真的愿意为了这个可能永远也找不到的人而再让世界受到威胁吗?”

    “够了,这是我自己的事!”暗怒吼道,这是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看见暗发怒,他的全身仿佛被气流膨胀一般,散发出骸人的气浪。

    “wait,wait,不要打哑谜好吗,我……我知道或许我不该问,但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啊。”我忍不住插嘴问道。

    女王叹了一口气,问到:“知道我们为什么把精灵国度搬到这里来吗?”

    “知道,那场异界大战。”我回答说。

    女王幽怨的回答说:“是的,所以灾祸的根源就是那场异界的战争”。

    “卓尔精灵向来都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她们崇拜蛛母,屠杀弱小,虐待其他种族”女王转向暗,很抱歉的说:“对不起,暗,我不得不这么评价你的族人。”。暗对她摆摆手:“说吧,我不在意,我的同族的确是这个德行。”

    女王接着,清了清嗓子说道:“但是,卓尔精灵害怕阳光,因此他们很少来到地面活动,她们一直被禁锢在地下城中,和地面的世界向来是井水不范河水。就在我们和异界的战争打得难解难分之际,两个卓尔精灵来到了我们的大本营。她们要求帮助我们,击退异界的生物,封印异界的大门。你可以想像我们当时会有多么的惊讶……”

    “是的,就好像一个精灵说她会爱上我一样,我绝对不会相信,而且即使相信了我也不会干的。”嚎那个家伙不知好歹的插了这么一句。

    我讽刺嚎说,如果是一个半兽人非要嫁给我的话,我情愿去自杀。嚎那个家伙这次居然没有反口相讥,而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听女王继续讲这个被人类和精灵联手掩盖了数百年的传奇。

    “人类中有一大半人反对接受他们的帮助,而精灵中更不要说了,差不多都要求立刻处死他们俩。当然,这依然是种族之间的仇恨在起作用。卓尔精灵由于以前的所作所为,几乎为所有的种族所憎恨。例如,精灵历1127年的那场矛刺城的大屠杀。”

    对于那场屠杀,我听一位在旅途中遇见的吟游诗人讲过。他是个专讲精灵史的家伙,他说,当时矛刺城由精灵和人类联盟共同控制,是前往前精灵王国的道路上最繁华的市集类城镇之一,无数的商人通过它作中转站,来回穿梭于人类和精灵的王国,传播知识,文化,促进了人类与精灵王国的交融。但是在1127那天的一个傍晚,当太阳刚刚落下山头,一队卓尔精灵通过一个已经挖了很久的地洞,协同高斯魔,吸灵怪偷偷摸进了矛刺城中,攻击毫无准备的守军。在击溃了守军之后,又将城镇中的所有居民悉数杀死。这场偷袭中没有一个幸存者,整座城市在一夜间变成了死城。这场偷袭也导致了次年的人类和精灵的联军向暗黑精灵的主城发起了进攻,但由于不熟悉地形,加之暗黑精灵和其他异族的联合,这次远征以人类和精灵的失败告终。仇恨的种子,也因此再度被埋藏在心中。

    “后来,经过连夜的商定,我们认为卓尔精灵不会傻到自己来送死,暂且就让他们留在队伍中,而且我们消耗太大,黄金精灵的三位大祭祀已经阵亡了两位,我是唯一的幸存者,人类的法师团‘阳炎’也几乎全军覆没。这时,我们已经向矮人王国求助去了。在后来的战斗中,他们的表现果然不负众望,失传的龙言禁咒,强力的魔法阵,让在场的所有术士都汗颜。局势也渐渐的对我们有力了,矮人王没有食言,派出了最强大的战士团来助阵,异界恶魔渐渐的被赶回了通道之中。最后的时刻来到了,我们需要请出三位创世之神之一,用它的魔力来封印这个和主物质界连接的通道。”

    “是平衡之神,混乱之神和秩序之神吗?”我问道。

    “是的,孩子。但是这个通道,传言是混乱之神的信徒打通,用来毁灭这个世界的,而且混乱之神是邪恶的,和我们的信仰有所背离,所以不能请混乱之神。而请出正义之神的咒语,在人类和精灵的国度已经失传了。最后,是由德鲁依联盟的大德鲁依给了我们能够请出平衡之神的神圣法典,可以我们很遗憾的发现,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使用它。”

    “为什么?”我很好奇。

    “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强的魔力。”女王很懊丧的说。

    “是的,魔力和人的修为有关,人的寿命有限,即使是最伟大的术士也只能够活400岁左右。只有精灵这种长寿的种族才可能累计使用魔法的奥义。”一直不说话的三突然开口说话了。

    “好熟悉的气息,你身上有神圣之血的味道,你应该是伟大的人类大法师莫兰的后代吧。”精灵女王诧异的把头转向三,仔细大量三。

    “我只是一个信奉神的牧师,我不认识什么伟大的法师,尊敬的女王殿下”三低声说道。

    “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你身上流的是神圣的莫兰--人类最伟大的法师的后代的血……好吧,如果你不愿意承认的话,我可以继续我的故事吗?”“好的,尊敬的女王殿下。”

    “最后,我们不得不考虑把神圣法典交给暗他们来,由他们来进行降神仪式。暗和娜拉是卓尔精灵,而卓尔精灵属于混乱之神的子民,以卓尔精灵的体质召唤另一个对立面的神是很危险的事情,很可能会引起自身的粒解或者其他很严重的后果。但是,他们还是接受了……”

    “对不起,娜拉是谁?”我再次打断。

    “她是我的爱人,一起来到地面世界旅行。”暗缓缓的回答。

    “你的……你的爱人,可是你从来没有提过。”我一天之内连续第三次吃惊。

    “是的,我的爱人。如果不参加这场异界战争,或许我不会失去她。”暗的脸上露出异常痛苦的表情“娜拉说,我们的族人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太多的灾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的族人救恕,用我们的力量为他人做点什么,改变人类和精灵对我族的看法。”

    “她是我见过最善良的卓尔精灵,整个精灵族都为她感到骄傲,至少我们黄金精灵一直都把她当做是我们自己的骄傲。”女王轻声安慰悲痛欲绝的暗。

    “那她后来哪?”我迫切的想知道答案。

    “后来……后来她先于暗使用了法典,封印了异界之门,但由于请出了对立位面的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什么后果?”

    “她和异界生物一起,被封印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暗带着哭腔喃喃自语:“她一定早就知道结果了,所以才不让我去。如果是我去,她就不会被一起封印了,如果我去的话……”

    “暗,想开些。如果没有她,就没有这个世界,就没有以后的一切。”女王用最庸俗的说辞,企图劝说再次陷入自责中的暗。

    “我不会让她孤独的留在异界的,我一定要把她救出来!”暗突然发出一阵怒号,气流把周围的黄金精灵差点都震翻在地。

    “可是异界之门已经被封印了,你这数百年来每年都来试,还不是徒劳吗?不要再孩子气了,我明白你的忧伤……”

    “你明白什么,傲慢的精灵”三再度开口“你没有爱过,所以永远不会明白失去爱人的痛苦。暗无所谓历史是否记载他和娜拉的故事,而且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过要让人类和精灵对他们顶礼膜拜。他只是希望能够在为自己种族做出自我的救恕之后和娜拉一起生活。结果娜拉为了大家连自己的命都搭上了,暗不过想把她从异界中救出,你们不帮忙就罢了,还百般阻挠,这就是你们精灵的待客之道?我真的不谑用忘恩负义来形容你们。”

    “可是,异界之门一旦打开,谁也无法预料什么样的灾难会再次出现。”女王无力的辩解道。

    “哼,和她们说没有用的,暗,我们走吧。”三轻蔑的看了女王一眼,说道。

    “走吧,多说的确无用。希望你们不要阻拦我们,当然我也不奢求你们的帮助。目标,巨龙之穴。”暗挥挥手,两旁的精灵士兵让开一条道路,我们头也不回的向着最后的目标进发。我偷偷的看了一眼女王,她无奈的站在原地,一句话都没有讲,或许是在思考这个她思考了几百年的问题:帮还是不帮,阻拦还是不阻拦。

    我明白,她还是没有答案。如果有答案的话,暗这几百年来也不回来回的穿梭于精灵之都和地面世界了。其实换做我当精灵女王,我也会无所适从:朋友的友谊和整个世界的安危,究竟谁更重要?我很庆幸,我不过是个盗贼,一个小小的盗贼而已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开始,同时也必然有一个结束。但这个结束,是否又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哪?

    ---摘自《英雄传奇》卷末

    在前往巨龙之巢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我和暗究竟在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暗曾经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但他现在他又要试着去打开那扇被他和爱人用生命的代价封印的大门--尽管他知道打开了这扇门之后可能会象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一样,给世界带来无穷的灾难;同时,他又是个坚贞不逾的爱人,为了自己的恋人奔走了数百年,冒着由救世主转变为灭世者的危险,企图打开一扇不该打开的门,去营救一个可能早已不存在的爱人。我哪,一方面可以说是受雇于一个去营救自己爱人的术士,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受雇于一名可能去毁灭世界的魔法师,我究竟现在做的是善是恶?我该帮助暗还是不该?妈妈可是说过了即使当盗贼也不能做坏事的,我现在做的算不算坏事?……算了,不想了,不想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命运往往是无法被人类所掌握的,魔头还是大侠往往是由于结局而被定义的。我就姑且相信暗吧,好歹他在博得之门雇佣了我。盗贼手册第三条规定了:永远忠于自己的雇主。遵守盗贼手册总没有错吧,即使有错,也是手册的制定者没有考虑周全,怪不得我。

    巨龙之巢我记得一个同行告诉过我是在一个山谷中,周围栖息着无数的龙族,是探宝者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当然也是死亡率始终居高不下的一个区域。我们这会是在精灵之都,怎么可能到巨龙之巢哪?再说了,不是去打开封印之门吗,干嘛去巨龙之巢,难道我们还需要去先偷什么东东之后才能去开门吗?

    我把满腹的疑惑告诉了三,三告诉我说,精灵之都有通往巨龙之巢的传送阵,如果我们不用这个传送阵徒步去巨龙之巢可能会多花至少半个月的时间,为了赶时间,所以我们才来精灵之都借用传送阵去那里。至于封印之门嘛,就是在黄金巨龙×××的巢穴里,由黄金巨龙看守着。而精灵之都之所以造这个传送阵也是为了怕有朝一日有人开启了封印之门,能够以最快速度赶去增援守门的黄金巨龙。

    “太酷了。连黄金龙都是守门的,看来这扇门真的很重要”我听得瞠目结舌。

    “黄金龙实质就是平衡之神的仆人,它会杀死任何企图靠近这扇被平衡之神封印的门的生物”暗依旧用他的冷淡的语调回答我。

    “那……那意味着我们要去屠龙?”我吓得差点被过气过去。

    龙可不是好惹的啊,更何况是黄金龙。龙本身对魔法有免疫性,而且皮粗肉厚,抗打击性极强,动不动就给你一发龙息,让你去‘温暖’,所以一般的探险者除非是疯了不然都不会去打龙的主意的。

    “龙肉可是绝世的美味啊,怎么小子怕了?没有听过‘不入龙穴,焉有龙肉’的成语吗?”嚎那个白痴祭出了自己仅会的几句成语之一,而且还用错了。

    “是啊,长了几万年了,肉嫩的很,只需要斧头就砍的动”我讥讽那个猪头说。

    “对了,龙眼珠泡的酒听说是人间极品啊。极为滋补。”胸毛男达拉不知好歹的随声符合嚎。

    “恩,好啊,到时候看是谁的眼珠被谁泡酒喝。”对于胸毛男的恶趣味我只能说恶心。

    “我还缺少一根龙须做弓铉。”连一贯不喜欢说话的女战士都过来凑热闹。

    我只有把头转向三,看她是否需要龙的脑髓或者是身体的其他某个部位做药剂。“看着我看嘛,格斯,我不喜欢龙。”谢天谢地,总算听到句正常的话了。

    可是我的赞美还没有结束,三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如果大家都要去屠龙的话,我想用龙皮……我想用龙皮做件大衣。”我顿时晕了。

    “我们不是去屠龙,不要再吓唬格斯了。”暗在我最头晕的时候扔出了这么句话,月亮女神保佑他说的是实话。

    “我们要开启封印之门还需要黄金龙的帮助。”暗再次给了我一个肯定性的答复。

    巨龙之巢果然名不须传,沿途遇见的龙数量之多,恐怕任何吟游诗人都无法描述,要不是有暗的强力隐身术罩着,我很怀疑我们能否最终抵达巨龙之巢的腹地--黄金龙之窟。

    这个洞比传说中的要大很多,我们已经在黄金龙之窟中借着暗的好眼力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了。越往里面走,温度越高,硫磺的味道也越发的重。

    终于,我们来到了一个堆满财宝的大厅,这里应该就是黄金龙沉睡的‘巨龙之厅’了吧。同时,我们很惊讶的发现,在大厅里面居然有一队人在等候我们!

    “暗大人,你终于来了。”一个充满磁性嗓音的男人对着暗深深的一鞠躬,说道。

    “伯爵,连你也过来了。你可真厉害啊,博得之门离这里至少有20多天的路程,居然你这么快就到了。看来大德鲁依联盟最后忍不住也出手帮忙了。”暗冷冷的回答。

    “呵呵,暗大人果然是妙算。我们在府邸里面和‘黑暗之手’的家伙纠缠太久了,所以也刚到。”

    三悄悄的告诉我,那个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博得之门的首席长官,德。夏拉伯爵。我就是从他的府邸里面偷的龙牙枪。

    “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暗大人,这位是德鲁依大联盟的会长,来自南方独角兽森林的大德鲁依凡塞格大人。”伯爵指着一旁的一个秃顶的男人介绍说。

    “废话少说了,你们是不是阻止我开启封印之门的?”暗不耐烦的问。

    “开启……这么说,失落的7把龙牙刃都在您手里了?看来大德鲁依的推断果然不错,为了世界和自然的平衡,我们必须借助平衡之神的神器阻止您。”那个秃子略带惊讶的回答。

    三又悄悄的告诉我说,当年平衡之神在封印了异界通道之后,灵魂碎片附在了7把用巨龙之牙制成的武器上面,分散在各地,以阻止以后有人再度借助自己的力量打开这扇大门。但后来由于人类和精灵帝国的衰落,以及战火的原因,7把神器不知影踪。

    “哦,难怪暗让我去偷那把看起来不怎么样的枪。”直到这时,我方才恍然大悟。

    “暗大人,我们尊重您,但是你非得开启那扇门不可吗?”伯爵问到。

    “我向来不喜欢解释两次,我非开不可。我已经失去我的爱人数百年了,数百年!当年你们为什么不用那个什么平衡之神的神器去封印?为了这个世界,娜拉做出的牺牲太大了,我不能让她再孤独的在异界徘徊了。就是要死,我也要和她死在一起。”暗阴沉着脸,双手做好了施法的准备。嚎他们也搭弓上箭,做好准备。我们这次在人数上劣势不大,他们不过是一个伯爵一个秃子外加四个法师和一队重甲骑士,相信暗施展一轮魔法之后差不多就可以解决了,对于暗的法术,我算是放心了。连异界恶魔都可以轻易放倒的男人,还怕眼前的这几个家伙不成?

    “看来,我只能说遗憾了,暗大人。不过请允许我再次代表我在那次战斗中幸存的祖先向您致敬。我的祖先传下来遗训说,不管哪一代子孙看见了暗大人您,一定要向您致以最高的敬意,您封印了通道之后,就立刻消失了,以后就再也没有您的消息了。他们一直没有机会感谢您。”

    “哼,今天就可以感激了。用鲜血和长剑,我讨厌贵族的虚伪。如果你们真的心存感激,为何历史上一直没有留有他们的名字?”我呸了他一口,讥讽说。

    “唉,种族的偏见不是短时间就能消除的。如果人类和精灵知道救世主是卓尔精灵,那……那真不知道会出什么问题……”伯爵似乎也感到羞愧难当,无面目回答这个问题。

    “格斯,不用多说了,准备战斗吧,伯爵。我不怨恨你,你也是职责所在。”暗朝我挥挥手,一道光球在他手中出现,不断的旋转,聚集……对面的几位法师也摆开阵势,开始了魔法阵的吟唱。嚎,达拉,还有女战士则拿出了武器和那队重甲兵干开了。对方的秃子则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布置结界。三自然也没有闲着,正在给达拉他们施展神之祝福。我也掏出了匕首,游走在战斗的双方之间,候准时机准备来个背刺。

    就在双方的魔法一触即发之际,突然整个洞窟都在颤动。接着,在我们来的路上出现了一只龙,它全身的鳞片把整个山洞都照的通亮,甚至让人感到刺眼,不敢直视它的光芒。

    “***,我就出去吃了顿饭,你们这帮家伙就到我的地盘来捣乱来了。不过数百年都没有家伙有胆子来了,人类,说说来我这里干嘛?是不是又是穷疯了,来偷东西来了啊?”黄金龙的声音震的我的耳膜发疼,它把头低下来好奇的注视着交战的双方。

    “黄金的圣龙啊,听从我的安排,我有平衡之神的平衡之石。”秃子首先发话,接着恭恭敬敬的打开一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大盒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更小的盒子,接着再打开,在拿出……最后掏出一颗形状奇特的石头,这颗小石头发出太阳一样的光芒,整个洞穴在瞬间被照的如同白昼一般,连黄金龙的光芒都难以与之匹敌。

    “啊,人类啊,你真让我感到惊奇。你居然有神器,我愿意听从你的安排。”黄金龙睁大它的眼睛,很惊讶的说。

    “慢着,黄金的守护者,你看看这是什么。”暗向达拉他们挥挥手,达拉拿出一个袋子,从里面掏出一把匕首,接着是一把长剑,一把斧,一只杖,一只弓,一把宽刀,最后就是我去偷的那把龙牙枪。

    “精灵啊,你也让我感到惊奇啊。失落的7把龙牙刃,包含神的碎片的圣物,你居然有心把它们搜集齐了。告诉我,你又需要什么?”黄金巨龙显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仔细的盯着7把龙牙刃看个不停。

    “我要封印异界通道。”“我要你开启异界的通道。”暗和秃头男几乎同时叫出来。

    “慢着,慢着,你们有相反的要求?一个个告诉我原因。”

    于是,暗和那个秃子德鲁依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黄金巨龙。

    “开启封印之门必须要有7把龙牙刃才行,你已经拥有了。”黄金龙又转过头对着德鲁依说“而关闭封印之门,需要有神器做保证,你有了。这也意味着你们的愿望都可以实现,作为平衡之神的使者,我也有义务为你们两位神器的持有者服务。”

    “不行,绝对不行。异界通道一旦打开就会招致怪物的蜂拥而致,当年我们请平衡之神下凡就是为了阻止这个事情的发生,如果打开了它,这个世界将被毁灭掉。你作为神的使者,绝对不能做这样的邪恶事情!”秃头男疯狂的叫嚣,甚至声音比嚎喝醉酒的时候还要大。

    “……你说的有道理哈,但他打开通道是为了救自己的爱人,神告诉我们凡是心中有爱的人,就不会是恶人,所以他的行为也不算是邪恶的。”

    “但他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是邪恶的”秃头男辩解道。

    “……他又不是要封印之门一直打开,你让他进去之后,再许愿让我把门给关上不就行了,怎么这么笨啊?”黄金龙不屑的说。

    “……能够关上吗?可是,一旦打开不就有恶魔出现吗?这,这能行吗?”秃头男语塞了,不知道怎么辩解。

    “废话,我能打开,就可以关上。不过得依靠你们带来的两件神器。7把龙牙刃的力量和平衡之石的力量相等,都可以打开或者关闭大门一次。不过打开大门或关闭大门要消耗巨大的能量,你们是不是考虑给我带点吃的慰劳一下啊?”黄金龙狡黠的讨价还价。

    “……”秃头男无语中。

    “您要吃什么,尊敬的黄金守护者?”马屁男伯爵献媚的问道。

    “能来几个美女吗,她们的味道似乎不错。”

    “……,吃人好像是犯法的。”

    “……”

    “……,您看是不是来点其他的啊。”

    “哈哈,和你开玩笑的,我是平衡之神的守护者怎么会吃人嘛!过几天给我送点这个过来犒劳一下,意思意思就行了”黄金龙话音未落,就象变魔术一样弄出一张单子,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东西,足足有10多米长--显然是早有预谋,就等着这一天了。

    伯爵做痛并快乐状,接过了单子。

    “好了,我要开门了,精灵,放好神器。”黄金龙在敲诈之后高兴的说道。

    我们和暗把7把龙牙刃整齐的放在地上,静静的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黄金龙张开双翅,发出巨大的吼声,接着7把龙牙刃发出一道道蓝光,在空中积聚成一个大光团,旋转,旋转……紧接着,光团冲破山洞,化作了7道蓝光,分别散落到不同的方向。与此同时,一个黑色的结界在空中出现,隐约可以看见结界的那边有火光出现。

    “异界之门已经打开了,快,精灵,时间太久了,就有可能有异界生物出现了。”黄金龙催促说。伯爵他们则严阵以待,生怕有差错,会钻出个高阶的异界魔出来。

    “那么我去了,谢谢你们跟随我这么久,前方太危险,我进去之后,可能没法再回到这个世界了,再见。”暗露出了难以看见的笑容,匆忙的向我们鞠了一躬表示感谢,立刻就准备冲进结界中。突然,一只强有力的手,不,是两只,三只,总共五只手抓住了他,他诧异的回头一望。

    “我可是和你说好了,要尝过恶魔的肉才算了结的。而且你过去之后会需要一个向我这样的保镖的。”嚎一把抓起行李,抢先踏入了结界口。

    “我也是,我还没有喝过异界的酒,我要喝了才走。”达拉也紧跟着嚎,头也不回的踏了进去。

    “三,你留下吧,你一个女孩子……”暗正要劝阻三,哪知道三打断了他的话。“你可以为卓尔精灵而救恕,我也要为我们人类这么多年的历史把你们遗忘而做出救恕。”

    “还有我,别忘记了,你还没有付工钱给我,没有工钱就拿异界的宝物来抵吧。”沉默的女战士也毫不犹豫的挽着三的手臂,进入了结界。

    我也正准备追随他们而进去,但是暗拉住了我:“真的很谢谢大家,格斯。可是在异界我不再需要一个盗贼了请回吧。”接着他又在我耳边悄悄的说“我需要一位吟游诗人朋友走遍这个世界,告诉其他人,其实卓尔精灵并非都是坏人。”

    “可是,暗,我……”

    “谢谢,真心的感谢。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们会在博得之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酒馆留下标记的,拿着这个,你永远是旅团的一员。”暗交给我一个印着魔法标记的项链,接着快速的施展了一个转移门,迅速的消失在空气中。我正准备冲进去,突然听见耳边炸雷一样的声音。

    “小子,注意,我关门了。”黄金龙接着又是一声怒吼,这次是平衡之石发出耀眼的白光,白色的光掩埋了一切,我感到一阵旋晕……

    你要问我后来怎么样了?后来,没有后来了……迄今为止,我已经走遍了东方大陆的所有角落了,把我所知道的关于暗的故事传诵给每一个来听我故事的人。我每年都会到博得之门的那个小酒馆坐坐,回味我和暗他们相遇的每个细节。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一切都不过是个梦,不过是我臆造的一个英雄--每个人都有英雄情结。但是我脖子上挂的项链表明,我不是做梦,我是真正的与暗一起旅行过的。我不知道我在有生之年能否再次和暗他们相遇,我更不知道暗他们到了异界之后会有怎样的遭遇。嚎那个猪头男还是那么贪吃吗?达拉有没有喝到他期待的美酒?女战士和三又会怎样,暗是否找到了娜拉?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了下文。不过我相信,即使我看不到了,我的子孙也终会有一天,在博得之门的那个酒馆里面看见一个,不,是两个带着和我同样项链的人,一男一女含情脉脉的喝着酒。真的,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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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经验 +1 收起 理由
liyu8545 + 1 唤起我当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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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样文章写得这么好,又懂音乐,还会作画,写诗,说话那么文雅又对生活这么多感悟的人,说实话我一个人能揍三个。
liyu8545 该用户已被删除
liyu8545 发表于 2012-4-27 08:25:25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以前我在电脑商情报上看过这篇文章,就是这篇国内写手的文章让我喜欢上龙与地下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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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者徽记 光之洗礼

狂欢的刺客 发表于 2012-4-27 08:40:26 |显示全部楼层
liyu8545 发表于 2012-4-27 08:25
很久以前我在电脑商情报上看过这篇文章,就是这篇国内写手的文章让我喜欢上龙与地下城啊

是啊,怀念添神ing!
像你这样文章写得这么好,又懂音乐,还会作画,写诗,说话那么文雅又对生活这么多感悟的人,说实话我一个人能揍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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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洗礼

cuitjudy 发表于 2012-4-27 08:56:13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旅团,我就想起猎人X了!哦西索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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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晨雾-领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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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7210868 发表于 2012-4-27 19:07:54 |显示全部楼层
博德之门,貌似有着啥啥的既视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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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特·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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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者 发表于 2012-4-27 20:45:08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第一次看到,故事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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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8545 该用户已被删除
liyu8545 发表于 2012-4-27 21:17:31 |显示全部楼层
狂欢的刺客 发表于 2012-4-27 08:40
是啊,怀念添神ing!

谢谢你让我找回从前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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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兔 发表于 2012-12-8 14:05:56 |显示全部楼层
啊,真的很怀念呢,故事很棒。
有很多似曾相识的记忆都冲里面蹦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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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洗礼

矛战 发表于 2012-12-8 19:33:14 |显示全部楼层
有趣,顶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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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圣骑士

学徒

光之洗礼

bh65327445 发表于 2012-12-17 11:53:42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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