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的刺客 发表于 2012-6-29 20:05:17

[野蛮人]狂欢【审】



名字:狂欢
种族:野蛮人
性别:男
年龄:30
职业:街区团伙
信仰: 赫尔墨斯

[*]
装备:革甲,巨木棒,闷棍,靴内匕首,银币×4。
技能和专长:攀爬+4,威吓+6,猛力攻击,技能专攻(威吓)
职业背景:
并非每个城市都有组织良好的犯罪网络,事实上,很多城市只有一些团伙,这些团伙控制
的犯罪区域不过是几个城市街区,它们的成员进行本地的保护业、犯罪行为以及和邻近的团
体斗殴。
组织:一个团伙的成员很少超过50名,这些街道混混构成了一个群体,有一个领导者负责事
务(领导者通常是群体中最强壮的那个),一个特别大的团伙可能会有一个副官来协助领导
者管理其他人,但这种情况很少见。
在大城市里,团伙之间可能会组成有限的同盟,联盟的团体可以在战斗中互相合作,并可以
不惹麻烦地穿过彼此的统治区域。这种同盟不会很强大,并且经常在新的团伙出现和老团伙
彼此背叛时发生变化以至崩溃。
工会规则:在团伙中领导者的话就是法律。除此之外,团伙成员以强悍分成等级,一个家伙
可以对另一个根本不是自己对手的家伙下命令。
发展机遇:团伙成员可以通过加强自己的身体来向上层爬,然而,要想成为领导者,挑战者
必须击倒现在的领导者,通常是通过暴力。
资产:团伙控制范围内的居民都很了解它的成员,这些恶名实际上就是一种另类的资产,因
为这使得那些不想跟整个团伙为敌的人乖乖听话。
团伙成员也对他们称之为家的这块区域无比了解,他们知道每条死路、每个地下室开着的窗
口、每条屋顶上的狭路。他们也知道,例如,如果你以他女儿要挟,制桶匠会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因此,如果在团伙的地盘上和他们作战或不与他们好好合作的话,你的前景可是不怎么光明。
场所:团伙倾向于使用简单的藏身处,比如废弃的建筑、阴暗肮脏的旅馆等。然而,当团伙
成员在辖区内巡逻或到各个商店收保护费的时候藏身处通常空无一人。
目标:尽管团伙在组织和外貌上与传统盗贼工会非常不同,但是它和传统盗贼工会功能几乎
相同,大多数团体集中于抢劫等形式的犯罪和保护费,但是也有一些特别精密的团伙领导者可能
会染指其他一些精细的犯罪行为中。
冲突:团伙的冲突几乎全是肉搏,对象通常包括下面三个团体:受害者、其他团伙、执法者。
与受害者的战斗通常很短,通常店铺老板或被抢劫的目标会在暴力下屈服。这种犯罪会时常
发生。但是如果目标碰巧是一个强力法师,或者店铺老板雇佣了一批冒险者做保镖,团伙成
员通常会逃离-极少有人真的愿意把自己的生命葬送在几个小钱上。
团伙间的冲突一般是一场整条大街的斗殴,在这种冲突中,士气会很高。如果在一场估计错
误的抢劫中逃走,可以说判断正确,但是在团伙与团伙的战斗中逃走就会被视为最差劲
最胆怯的行为。
团伙成员一般不会和执法者战斗,除非肯定可以胜利。通过从黑巷中逃走从而逃避法律远比
与一群装备精良的士兵战斗来得容易。通常情况下,辖区居民会向团伙成员们透露有一支护
卫队正向此开来,使得团伙有充裕的时间遁入阴影之中。
关联:辖区内可能会有人雇佣冒险者保卫店铺不受团伙掠夺,或就是想雇人消
灭团伙。如果是一个大型的团伙,冒险者可能不得不先渗透其中。
在由邪恶统治者控制的腐败的城市中,团伙实际上是居民可以依赖的人-团伙成员依然收取
保护费,但是反过来他们会保护当地居民不受反复无常的暴君的镇压。
一个曾经属于团伙的角色最好离开城市,而不要面对愤怒的领导者。一个角色可能仅仅是重
返孩童时代的街区却发现这里已是团伙横行。当然在城市守卫者的眼睛里,一队冒险者和团
伙没什么区别。
角色背景:
这个野蛮人暴徒应该 干过士兵的行当但现在他和其他跟他类似的人一样,在辖区内小有名气。
他主要在夜晚活动,进行抢劫、行窃,这样可以提供他生存所需的足够的钱。这段日子他因为
自己的凶名与肌肉受到一个传统盗贼的雇佣,毕竟一个野蛮人要对方交出钱袋给对方造成
的恐慌要比一个受伤的老侏儒这么做强的多。同时他也贪婪的学习着这个老 侏儒刻意教给他一切。。。。。。也许有阴谋什么的,但那是以后的事。

7217210868 发表于 2012-6-29 20:09:43

恭喜就职- -

liyu8545 发表于 2012-6-30 06:52:04

很霸气的形象啊

aalmns 发表于 2012-6-30 20:13:38

画的超帅!!!

史东 发表于 2012-7-2 09:29:17

很有味道
恭喜!

追寻者 发表于 2012-7-10 16:57:10

传统盗贼教授的知识……野蛮人……刺客?

萧恩 发表于 2012-11-14 03:55:37

其实D3的雌蛮子肖像比雄蛮子更英武

joytian 发表于 2012-11-14 14:00:56

恭喜狂欢了 我要加把劲了

tj_1212@163.com 发表于 2013-3-27 21:00:57

真心不错的设定啊,求当小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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