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08-5-25 19:59:47

无期徒刑

会员 卡鲁 在原创区发表其他会员的文章《剑》(此文现已被版主删除),引起论坛成员不满,严重伤害原作者感情。此文是 翼扬 的《剑舞》(http://www.tharuth.com/read.php?tid-18879.html)的草稿,曾在交流时给予卡鲁。
本人已尽早通知卡鲁此事,并等待卡鲁的解释3天而毫无音讯。视其为故犯而无悔意,现通报批评并给予严惩.
本应删除其ID,念原作者 翼扬 选择网开一面,给予其永久禁言的处罚!

希望大家维护萨鲁正常次序,不违反有关规定,不侵犯他人权利,并一同抵制不良行为。

senoy 发表于 2008-7-13 10:16:04

量刑合理,受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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